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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党的统一战线

第七节 党的统一战线


一、机构
1961年7月,成立中共爱辉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简称统战部),“文化大革命”开始后,
统战部被撤销。1979年11月恢复统战部。
二、统战工作
1947年,黑河成立党领导下的鄂伦春协领公署,着手开展鄂伦春民族工作。在抓好鄂伦
春民族这个重点的同时,也积极做好县内满、达斡尔、回等民族工作。县内先后成立满族乡
和鄂伦春民族乡。
1952年,开展的“五反”运动,对不法资本家进行了严厉打击,从而保护了正当私商利
益。县委、县人委对全县私营商业进行了领导和必要的帮助,教育和改造了小工商业者和小
手工业者。1954年至1956年,全县先后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了社会主义改
造。到1956年,县内有私营工商业626户,从业人员879名,通过清产核资、经济改组、开展
竞赛,提高了职工的社会主义觉悟,激发了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进步分子不断增加。

根据党的宗教政策,县委注意做好有威信的宗教上层人物的团结、教育、改造工作。除
经常组织他们学习讨论外,还组织他们到省、地或县内参观学习,在政治上予以安排,在生
活上关心照顾,使他们逐步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为社会主义服务。县委既宣传宗教信仰
自由,又进行无神论和文化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对利用宗教外衣搞违法和反动活动的宗教
职业者进行打击,对各宗教进行了改革,废除了宗教特权和压迫制度,从而团结和教育了宗
教职业者、上层人士和教徒群众。
“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后,党的统一战线遭到破坏,知识分子被斥为“臭老九”统统
接受改造;县内正常的宗教活动被取缔,基督教和回族伊斯兰教的活动场所被洗劫;少数民
族上层人物有的被扣上“特务”罪名非法看管;工商业代表被扣以“资产阶级代理人”进行
批斗、下放劳动;有两名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也蒙受了冤屈。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爱国统一战线得到恢复和扩大,县委统战部恢复后,配
合县委陆续平反了各项冤假错案,落实了各项统战政策。黑河镇,对基督教牧师的错案给予
平反;对由于看管含冤而自杀的少数民族(鄂族)上层人物,予以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并补
发了工资,退回没收的房屋,子女安排了工作;对曾下放劳动的所谓的“资产阶级代理人”
工商界代表——恢复了名誉,补发了工资;对两位国民党投诚起义人员的冤案予以平反;对
县内原定的20名右派问题全部改正,并酌情分配工作,给予了经济补助,对确因右派问题受
到株连影响招工、招生、招干的,安排了工作;根据中央《关于把原工商业者中的劳动者区
别出来问题的请示报告》,将原工商业者中31户的成份重新划定,并按规定付给有关人员定
息20,900元。
按照中央关于检查知识分子工作的通知精神,县委对全县知识分子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
认真检查。1980年,全县共有非党知识分子干部98人,对他们,政治上一视同仁,使之有职
有权有责,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陆续解决住房和夫妻两地生活等问题。
按照中央统战部、组织部文件精神,县委还切实抓了做好党外人士的安排工作。1981年
,在县人大、政协和政府各委办局等单位有非党县级干部3人,副局级以上干部97人;1983年
6月,县政协61名委员、18名常务委员中,党外人士担任委员的41人,担任常务委员的6人;
县人大常委会14名委员中,有党外人士4人。
县委对居住县内的港澳台胞和眷属,本着“一视同仁,平等相待,不得歧视”的精神,
对7位台属(有通信关系的)因在“文化大革命”中被冲击而影响“三招”的,解决了工作问题
,并酌情在经济上给予补助。同时,对港澳台胞、归侨、侨眷等,均视具体情况,在工作、
生活上给予适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