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农民群众团体
第三章 社会团体
第一节 农民群众团体
一、农会
1911年(清宣统三年),于爱辉(今爱辉镇)成立农会。1913年(民国二年),农会改组。爱
辉城设农会总会,四乡设分会。当时,会员31名,会长为孟奎庆。农会的宗旨是:“改良农
业、维持生计、兴利除弊、排解争执,协助官署指导农民。”农会还提出“设法招垦,开辟
荒地,组织农业银行”等9条计划。1914年(民国三年),黑河道尹公署指令爱辉农会停办,计
划未能实现。1922年(民国十一年)4月,由乡民代表高义堂等81人联名申请恢复农会,1923年
(民国十二年)经黑河道尹公署和黑龙江省实业厅批准,正式成立了爱辉县农会。选举的第一
届农会会长是王纯三,副会长是陶孜诚。农会事务所设于爱辉城。到1931年(民国二十年)又
先后选举了第二至第五届农会。第五届农会改会长为干事长,还设干事、评议员。在正大区
、文治区、景曜区、阳春区、光华区分别设分会,各设干事长1人,干事1人。
1933年(伪满大同二年)春,伪爱辉县公署成立后,同年12月农会实行改选。改选后的农
会,设干事长1人,副干事长1人,干事5人,评议员8人,会员896人。农会下设5个分会。其
中,正大区农会设在松树沟屯,所属38个屯,会员359人;文治区农会设在四嘉子屯,所属2
1个屯,会员198人;光华区农会设在蓝旗屯,所属15个屯,会员150人;阳春区农会设在四季
屯,所属17个屯,会员104人;景曜区农会设在上马厂屯,所属13个屯,会员85人。伪满爱辉
县农会的宗旨是:“发展农民知识技能,改善生活,启发农业。”农会的主要工作是:“监
督春耕贷款的使用,对农民进行王道善政之宣传,代筹农民副业以济贫困,改良种子禁种非
农品,调查农业状况以资改善,预筹来年农事计划以兴农业等等。”农会每月召开一次评议
员会议,规定评议员到会过半数即有提议表决权。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员会议,特殊情况下
还临时召集评议员或会员会议。随着伪县公署由爱辉迁至黑河,爱辉县农会于1934年3月(伪
满康德元年)迁移黑河街内办公。伪满时期的爱辉县农会,是一个伪满地方政府控制农村的被
动机关,如实行日伪政府的农业政策,催缴纳出荷粮。日本帝国主义投降后,随着伪县政府
的倒台,农会即解散。
1946年春,人民民主政权成立后,为了对农村实行领导,以村为单位成立农会,除地富
以外均可报名入会。农会主席由农民选举产生,同时还设有副主席、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农事委员、调解委员。农村中的一切事宜均由农会负责办理。1946年冬初,在农村开展的反
奸清算运动中,使村农会得到进一步完善、壮大;开展清算斗争的区,还建立了区农会。由
于当时政权没稳定,贫下中农的优势没树立起来,许多农会的大权没有掌握在真正的劳动人
民手中,一些农会干部滥用职权,为所欲为。
1948年春,开展的土改运动,一开始就向贫下中农交权、交底,依靠贫下中农,并树立
他们的优势,旧农会自消自灭。运动后期,普遍建立了贫雇农团,农村中的一切大权归贫雇
农团所有。这种组织形式加重了中农与贫雇农团的隔阂,中农普遍不摸底,贫雇农团内部由
于领导薄弱,对贫雇农中的极端民主、不守法纪分子无能为力,致使贫雇农团的威信不高,
影响了大生产运动及各项工作的开展。为此,1948年冬,县委决定对农村整顿贫雇农团,重
建农会,并首先在爱辉区的黄旗营子、新民屯、杨树屯、蓝旗屯搞了试点。先将贫雇农中表
现好的转为农会正式会员,然后再让中农报名,经审查后吸收他们入会,从而使农会成为农
村中阶级性、群众性的组织。
二、贫下中农协会(简称贫协)
1964年,全县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5年5月,全县农村社教运动后期,在社教
工作团和爱辉县委的领导下,成立了爱辉县贫下中农协会。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贫协被“造反派”接管夺权,贫协领导干部被迫“靠
边站”。1967年9月,爱辉县“三代会”(工代会、贫代会、红代会)成立,县贫协改称为县贫
代会。1973年7月,在县委领导下,召开了第五届贫下中农代表大会,恢复了贫协组织,复称
爱辉县贫下中农协会。1979年爱辉县贫下中农协会撤销。
爱辉县贫下中农协会成立至撤销,先后共召开了六次代表大会。县贫下中农协会基层组
织是公社、生产大队贫下中农协会。基层协会均召开代表大会,选举主任、副主任,公社设
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