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社会福利
第六节 社会福利
一、社会福利厂
该厂是1958年为安排城镇残疾人员和优抚、救济对象而创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当时有
职工21人。1963年发展到63人,设有机修、木器、被服、洗染4个车间,有厂房230平方米。
1963年末,为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将木器、被服、洗染三个车间移交
给县手工业联社。1969年又将机修车间移交给县工交局,社会福利厂即撤销。1981年,重新
办起社会福利厂,1983年有职工21人,其中残疾人员11人,占职工总数的52%,年产值1.48万
元。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爱辉县福利事业坚持了国家力量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
方针,除兴办社会福利厂外,还通过民政、劳动部门和厂、矿、街道等多条渠道,使城镇中
59名有劳动能力的残疾待业青年就了业。其中安置在国营企业的17名,集体企业的34名,自
谋职业的8名。
二、养老院
其前身是1953年创办的黑河残老院,当时收养对象是一部分旧社会遗留的乞丐和无依无
靠的孤、老、残、幼、精神病人。1958年改称为养老院。最多时收养院民280人,1968年减少
到30人。1983年设有100张床位,有院民60人,工作人员32人,国家每年拨给社会救济福利事
业费8万元。
1958年,农村各公社也曾一度办过养老院,后相继撤销。只有四嘉子公社养老院保留至
今,主要收养本公社各大队的五保老人,所需经费由各大队公益金支付,最多收养24人。19
83年有院民6人,1983年,国家拨款1.5万元,用于修缮、扩建房屋。
三、孤儿院
1958年创办了黑河孤儿院,新建了350平方米平房,有职工16人,最多时收养孤儿72名,
在院受完小学教育后,或升学,或就业。1968年孤儿院解散,孤儿全部送交原户口单位的民
政部门就地收养。
四、复员军人疗养院
1960年建立,有14名带病回乡的复员军人住院疗养,有职工5人。1962年末病员康复,均
回原单位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疗养院即停办。
五、精神病院
1958年与养老院合办,有病员10人。1961年分出迁至什锦河,1964年又迁至稗子沟,有
病员60人,职工18人。1967年撤销。
六、盲聋哑学校、协会
1959年春创办,有盲人学员12人、聋哑学员20人,教职工8人,1962年撤销。
1982年春,为关心盲聋哑人的疾苦,更好地为其谋福利,县内成立了盲聋哑协会,设专
职干部1人,国家每年拨给2.000元盲聋哑宣传活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