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劳动保护 一、安全组织
为了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章,改善劳动条件,保护
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1963年成立了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各生产主管科
、局亦相应成立安委会,并设专、兼职安全员。基层生产单位均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
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安全员。1978年后,又重新调整了县、科两级安委会,专、
兼职安全员由过去的50多名增加到100多名。
二、安全生产
建国后,在“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方针指导下,各级领导发动群众,在普遍
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制订了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操作制度、交接班制度、设备维修保
养制度、防火制度、事故报告等安全生产制度。
广泛深入地进行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新工人入厂要进行工厂、车间、现场三级安全生
产教育。工人调换工种,也要首先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教育。各厂、矿多年来一直坚持“百日
无事故安全活动”。1982年根据上级要求,决定每年5月为全县“安全月”。
定期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1954年在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问题293处,当即研
究解决了251处,避免了可能发生的生产事故。1965年抽查了11个生产单位,查出各种隐患1
84件。1982年“安全月”中,全县安全大检查,查出各种隐患192件,解决了112件,限期解
决的8件。
有计划地进行了安全技术培训,1981年至1983年共举办各种类型的技术培训班45期,培
训时间572天,参加人员3,357人。此外,在1982年的安全月活动中,还举办了管理干部、安
全员、车间主任、工段长安全生产学习班。
三、工业卫生
据1982年调查,在爱辉县的劳动环境中,产生或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厂、矿共24个单位
,其中国营单位15个,集体单位9个;职工有2,857人;工种有水泥、石灰石、采掘、铸造、
喷浸漆、电焊、印刷厂的熔铅、铸字、捡字等。
这些单位由于厂房窄小,防尘防毒设备不完善,生产环境的空气中,尘、毒浓度大大超
过了国家规定的标准,多数单位目前仍未解决。1977年后,县水泥厂各车间安装了通风除尘
器和除尘回收装置,粉尘浓度由原来的165分贝下降到9分贝;县陶瓷厂粉碎车间安装上密闭
生产连动线,粉尘浓度由几百分贝下降到5分贝,基本接近国家标准。
1982年普查,全县有9名职工患有矽肺病和其它职业病,按国家规定,对他们做了妥善安
置。对接触尘、毒工作的职工,按国家规定发给了保健费。
四、锅炉监察
1982年以前,县劳动科设有专职锅炉监察员1人,并成立了县锅炉监察委员会,委员会吸
收了县内技术水平较高且有威信的老司炉工参加,负责对锅炉的制造、安装、使用、报废等
几个主要环节进行管理。
为了加强锅炉生产安全运行的管理,1982年2月组建了县锅炉检验所,负责对县内锅炉和
压力容器的出厂审验和定期检查,锅炉水质处理和热工测试等项工作。为了掌握县内锅炉使
用变化和安全运行情况,检验所对县内66台生产锅炉、242台取暖锅炉逐台登记、检验、建卡
;对司炉工、水暖安装工、水质处理人员逐人立档,并加强了技术培训和考核。1979年至19
83年,共举办司炉工培训班和水质处理学习班11期,培训765人,经考试,698人获得了合格
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