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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编制

第二节 编制


1949年爱辉县政府与黑河专署分开后,黑河专署为县政府暂定编制只有23人。建国后,
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县内机构和人员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工作分工越来越细,人员
越来越多。这一方面是形势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是由于缺乏经验,盲目增设机构,扩大编
制造成的。为此,从1957年起开始精简机构,紧缩编制。
1957年整编前,全县共有工作人员5,675人,编制5,230人,超编445人,超编占实有人
数的7.8%。经过调整,共精减435人,占超编入员的97.8%。
1962年进行了大规模的精减,效果最为突出。缩编前,县社两级党政群部门计516人,精
简后为361人,减少155人,占原有人数的30%。其中县委撤销了农工、工业、财贸3个部,由
60人减到38人;群团部门由15人减到13人;县人委机关由243人减到179人;农村公社由198人
减到131人。
“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受无政府主义思潮影响,机构、编制十分混乱。
1979年对县社两级行政编制重新进行了核定,县自定编制为542人,其中县直机关321人
,农村公社(含黑河镇)221人;省承认县社行政编制为404人,县自定比省定超138人。同时,
对省没核编和属县自定编的20个事业单位、78个企业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也核了编或制订
了控制数。
1983年6月,爱辉县并入黑河市后,重叠的机构合并,不重叠的机构保留,一般情况不增
设新机构。编制按各单位合并后的实有人数冻结。这年10月,对市直属机关的编制,又重新
进行了核定,年末超编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