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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文化设施

第十七编 文化

第一章 文化艺术

第一节 文化设施


一、影剧院
据1913年(民国二年)爱辉县档案记载,黑河设有阜盛舞台。后改名为福有茶园,又改名
为福有舞台,俗称西戏园子,以演京、评戏为主,有时亦演梆子腔戏,艺人都是从外地临时
邀请来黑河演出的。
1916年(民国五年)10月,黑河绅商邵子泉在黑河阳春里新建新乐大舞台,俗称东戏园子
(现王肃电影院附近)。股东邵子泉,执事王秀峰、赵冠甲,开始演唱唐山改良落子。1920年
(民国九年)大包厢羌洋60元,小包厢30元,包方桌40元(茶水手巾小费在外),后放映无声电
影。此戏院在1925年(民国十四年)又由执事梁殿元进行修缮改组,同时聘请外地戏班子来黑
河演出,并继续演无声电影。
1924年(民国十三年),爱辉城商民郭万发租赁黄风来的房屋开设电影院一所,院址在爱
辉城北门外,房屋经半年多整修,于1925年(民国十四年)1月25日首次放映无声电影。
伪满黑河有两家电影院。一家是由民国时期的同乐茶园改建的电影院(现王肃电影院所在
地),初期称“明星电影院”。1939年(伪满康德六年)明星电影院失火,维修后改名“海兰电
影院”。这家电影院在1937年(伪满康德四年)满洲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满映”)成立之
前,主要放映上海各电影公司的影片。满映成立后,上海影片与“满映”影片一起放映,后
期增放一些译制的日本影片。另一家是1939年(伪满康德六年)新建的日本电影院,名为“满
映馆”,由日本人经营,场内座席400余位,专演日本原片和译制的日本片。影片内容全是宣
传所谓“王道乐土、日满一德一心”和炫耀日本关东军武力替日本侵略者涂脂抹粉、树碑立
传的,另外还有大量黄色下流的色情片。
伪满时期黑河仅有“福有舞台”一家剧院,经理赵冠甲、曹万宝。剧院的楼房和演出服
装、道具是黑河房产家王竹清的财产。到1943年(伪满康德十年)由朱佩珩任经理,集资60个
股,每股500元,改名为“黑河大戏院”。1944年(伪满康德十一年)戏院的座席由原来的方桌
、长板凳式改为对号入座式,能容纳1,000多观众。主要从齐齐哈尔、哈尔滨、沈阳等地邀
请名演员来黑河演戏。黑河大戏院的底包(指配角、跑龙套的和乐队)配合演出。
1945年解放后,“黑河大戏院”由赵冠甲、曹万宝继续经营,演员是戏院原来的老底包
,共演十来场戏,因观众少,于当年10月停演。1947年初,在黑河地委领导的倡导下,由原
黑河大戏院经理朱佩珩组织了20名左右“票友”成立了私人合营的“黑河评剧团”,主任朱
佩珩,主要演员有王连福(青衣)、朱佩珩(花脸)、刘孔仁(花脸、老生)、张庆福(老生)。评
剧团设在伪满“满映馆”,一般是每星期六、星期日演出。先后演过“空城计”、“坐宫”
、“法门寺”、“洪羊洞”等京戏。除在黑河街内演出,还曾到五道沟金矿、乌云、奇克等
地巡回演出。1949年黑河评剧团改名黑河评剧院。
1973年黑河评剧院因年久失修停用拆除。1975年黑河评剧院演员为解决办公和排练节目
场所,在原剧院西自行设计建造300平方米排练室一座。1978年省文化局拨款50万元,地区与
爱辉县自筹20万元,在原剧院旧址拟建3,049平方米影剧院一座。此工程于1979年破土动工
,1983年省文化局又增拨基建款50万元,现正在兴建中。
1945年解放后,伪满黑河街内的“海兰电影院”和“满映馆”均停业。1946年末,阎海
亭、李文泉、马玉坤、李纯亮等16人每人积资东北币1万元(折合黄金四钱),合股经营海兰电
影院。经理阎海亭。有600多座席。在哈尔滨东北影片出口公司租片放映,每月约放映40场次
。1948年2月,李文泉任经理,为增加卖钱额分别在孙吴、嫩江设立了分影院。曾放映过苏联
故事片《宝石花》、《斯大林格勒大血战》、《保尔·柯察金》、《母亲》和中国故事片《
一江春水向东流》、《铡美案》、《十字街头》、《大富之家》等,也放映过旧影片《梦难
成》、《浮云掩月》、《无忧天使》、《哀恋遗闻》等。
建国后,于1951年将海兰电影院改为国营。为纪念黑河军分区司令员王肃烈士,将此影
院改名为“王肃电影院”。1971年由省拨款13万元,县财政自筹27万元,将王肃电影院翻建
,座席由705位增至1,162位。
1961年10月,黑河地区工会为满足群众文化娱乐要求,建造了“工人文化宫”,内设大
厅及讲演厅等设施,大厅有1,182位座席。文化宫成为市内文艺演出、放映电影、进行游艺
、演讲等活动的大型场地。
西岗子公社、西岗子煤矿分别于1976年、1979年各建一所电影院。
二、放映队
1956年黑河专署文教局将其所属电影放映队下放给爱辉县一个,从此爱辉县农村开始有
电影放映活动。随着生产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1959年爱辉、四嘉子、西岗子
、上马厂、罕达汽5个公社和北方马场、红色边疆农场均各自成立了电影放映队。1960年至1
964年先后又有林业局、养路段、西岗子煤矿等单位建立了场矿放映队。
1965年5个公社的放映队全部停办后,为了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县电影管理站
又组建了3个国办放映队,这时期全县农村和场矿的放映队由原来的11个队减少到7个队。农
村看电影的次数,由原来的每月能看到2.5次减到1.5次。
1972年在二站、罕达汽两个山区公社试建8.75毫米电影放映队。1973年至1979年又有幸
福公社、良种场、罕达汽金矿、红旗农场、燎原农场等十几个单位建立了放映队。根据镇、
社、矿、场电影放映队的发展,国办电影队撤销。到1975年全县共有农村和场、矿放映队28
个。1976年生产大队开始自办电影放映队。现在,爱辉、西岗子、四嘉子、上马厂、张地营
子五个边境镇乡实现了村村有放映队,全县农村人口每月平均可看到8~9次电影。
为了加强对电影事业的管理,1963年成立了县电影管理站。1977年,爱辉、西岗子、四
嘉子、上马厂、张地营子、罕达汽6个公社相继建立了公社电影管理站。1980年县电影管理站
改为县电影公司,有职工18人。现在,全县有电影工作人员177人。
三、图书馆
1922年(民国十一年)黑河道尹公署在黑河镇内创办了图书馆。1925年(民国十四年)爱辉
城内设立了通俗图书馆。该图书馆备有古今书籍450余种,因资金不足,附设于劝学所没能对
社会开放。
伪满时期,图书馆随县衙由爱辉城迁往黑河,地址在现消防队处(伪满县监狱西邻),所
藏图书不多,只设馆吏一名。
1949年建国初期,图书馆设于民众教育馆(文化馆前身)内,藏有《四部丛刊》1,772册
,《爱辉县志》40部。1956年县图书馆与文化馆分设,馆址在西兴路14号南邻,藏书5,000
余册,分室内阅览与图书借阅两部分。室内阅览有成人阅览室、儿童阅览室和报刊杂志阅览
室。
1960年馆址迁至文化街消防队路南小白楼,面积200多平方米。1961年又迁到县文化馆楼
下,面积131平方米,由于面积小,仅设成年人阅览室与儿童阅览室,藏书增加到45,000册
。1975年藏书达65,486册。为了满足群众阅览需要,1979年省文管会拨款10万元,县财政拨
款14万元,新建县图书馆二层楼房一栋,635平方米,馆址在文化街154号。馆内设有成年人
借阅室、科技阅览室、儿童阅览室、三个书库和两个办公室,藏书达12万余册,馆员18人,
除了开展书报借阅外,还开展了图书咨询解答,图书阅读报告会等活动。
四、文化馆、站
民国初年,爱辉县公署劝学所设有通俗教育讲演社,社内设有讲演员,其任务是启迪社
会人民知识,普及社会教育与地方文化。
县人民政府成立后,设民众教育馆,1950年4月改为文化馆,馆址设在伪满时期原华通旅
馆楼上(中央街149号),有馆长馆员各1人,不久馆员增至4人。当时文化馆主要任务是配合党
政中心工作进行板报宣传,组织职工、街道居民业余文化学习。1951年文化馆增设市民职工
扫盲教员2人,文艺辅导、社会宣传兼图书室工作员1人。馆址迁县政府院内,与文教科合署
办公。1952年10月文化馆迁至黑河镇院内(西兴路14号南邻),小剧场设在黑河镇楼上。1967
年2月“文革”中,将县评剧团、图书馆、文化馆合并成立县文化服务站,地址在现在文化馆
处(文化街150号),不久又各自分开。1980年省文化局拨款10.8万元,县财政拨款6万元,对
文化馆楼房进行维修,楼上增设了有436个座席的剧场,楼下是办公室、排练室、绘画室、展
览室,全馆总面积为1,080平方米。楼上剧场由大集体的文化俱乐部经营管理,经常放映电
影。
县内农村文化站始建于1952年,是在爱辉、西岗子、四嘉子3个区同时建立的,每站设1
名专职干部。1955年撤销了这3个区的文化站,专职干部调县文化馆。
1964年为了繁荣少数民族的文化艺术,在鄂伦春民族聚居的新生公社建立了文化站,由
县文化馆派1名专职干部到新生公社文化站工作。1979年省文化局拨款4万元、县财政拨款8万
元,新建了有400多座席的新生公社文化站,设有剧场、电影放映室、图书阅览室,总面积5
62平方米。同年,分别在西岗子、爱辉、四嘉子、幸福、上马厂、张地营子6个沿江公社建立
了“社办公助”的文化站,国家每年给各站补助450元活动经费。1980年省编委、省文化局批
准西岗子、爱辉两个公社文化站转为国办站,编制各两人。
五、书店
伪满时期,黑河街内设鼎新书局、肇兴书局、华通书局、东兴书局,均以印刷为主,兼
办图书、文具、纸张的购销。此外黑河街内还有三、四处旧书摊,专卖章回、侠义及淫秽书
刊,如《小八义》、《薛仁贵征东》、《小寡妇上坟》等,还有一些绣像小说和唱本。
1948年在现黑河行署路东(迎恩路7号、9号)开设了新华书店黑河支店,有经理1人,营业
员3人,经营几百册书籍,属黑河专署文教科领导,兼营文具,1949年经营有所扩大。1956年
5月将书店下放归爱辉县文教科领导,1963年省新华书店总店拨款3.7万元,在中央街翻建了
新华书店,总面积240平方米。1983年省出版局拨款10万元,省新华书店总店拨款20万元,在
原址中央街121号,新建三层楼房一座,总面积903平方米,一楼营业室面积290平方米,现有
职工17人。
自1956年开始,新华书店配备了农村图书发行员,每月定期下乡推销图书,同时在农村
还设立了图书代销店60多个。“文革”中除公社所在地外,各队代销点均停办,1974年后有
20多个代销点陆续恢复代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