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校舍 解放前,爱辉县仅黑河、爱辉有砖瓦结构的校舍,农村皆为土房。解放战争时期,人民
政府为在市内普及教育,不但使用了敌伪遗留的残破校舍,而且以破坏后的敌伪机关充当校
舍。因缺少课桌椅,一些学生从自带凳就读。
建国后,县委、县政府在办学经费困难的情况下,对全县城乡中、小学校舍逐年维修,
基本保证了全县中、小学的正常教学,但无力完全改变“土房多、旧房多、小房多、漏房多
、危房多”的局面。“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中、各校教室、门窗、桌椅损坏甚多,使原来
就很破旧的校舍越发破旧。
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里重点抓了校舍建设,提出了多建砖瓦房,少
建简易房,有条件的农村自建、改建砖瓦房的要求。为解决资金不足矛盾,采取了国家拨点
、乡镇与企业筹点、学校自己挣点的集资办法。县财政部门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年年
为教育拨发修建校舍专款。修建了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五中学、实验小学、第四小学、
四嘉子乡中学、上二公中学、爱辉镇中学教学楼。并为市内3所学校安装了暖气设备,每年给
每校供热费1万元。帮助4个山区乡的中心小学盖起了砖瓦结构的校舍,给新建校舍的乡村小
学以补贴。黑河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发动社会各方面办学的意见》,至1983年,乡村、企业
总投资170多万元,重点解决了农村校舍;各校也因地制宜创办了小农场、小林场、小工厂,
勤工俭学收益达18万元。自建国至1983年末全县共建房舍58,399平方米,投资626万元,其
中建校舍48,665平方米,投资514.73万元;修建202户教师住宅8,014平方米,投资101.52
万元。目前,全县城乡砖瓦化校舍占校舍总面积的90%,基本达到了中央提出的“校校无危房
、班班有教室、学生人人有课桌椅”的要求。1985年,黑河市在改善办学条件方面,以194.
7分的(满200分)成绩,获地区联检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