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与设施
第四章 体育
第一节 机构与设施
一、机构
解放前,爱辉县学校、驻军中虽有一些体育活动,但无专门体育机构。1946年,人民政
府在县教育科设1名干部抓体育工作。1956年,始设爱辉县体育运动委员会(简称县体委),主
任由县主管文教工作的副县长兼任,吸收宣传部、工会、团委等部门领导及部分体育教师参
加。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配1名专职干部。1958年设专职副主任1人。1970年取消体育运动委
员会,改设体育运动领导小组。1972年重设体育运动委员会,并成立爱辉县青少年业余体育
学校,校长由体委副主任兼任,配专职教练员3名。1975年县体委配专职副主任两人。1981年
,由于建立黑河市,设立爱辉县及黑河市两个体育运动委员会。1983年市县合并,改称黑河
市体育运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11人组成,其中正副主任3人。
二、设施
解放前,爱辉县没有公共体育场地,只在学校及驻军中有供体育锻炼、军事操练的简易
场地和器材。伪满时期,为日本人开展柔道、剑术曾建一神武殿(地址在原黑河百货批发站)
。
解放后,由于体育事业的普及和发展,体育设施数量、种类逐年增加。1952年镇内在消
防队院内设篮球场,兼作排球场。1983年境内已有各种体育馆、场227所,其中体育馆1座、
棋类房1间、篮球场180个、排球场27个、足球场16个、手球场2个。较大的体育设施全部集于
市内,主要有:
游泳区:黑龙江是爱辉县人民开展水上运动的天然场地。1951年,在黑龙江边设跳水台
一处。1956年,在黑龙江畔设置江上游泳区。为保证游泳安全,在江面装设两道浮标,并设
一救护船。在江岸设男、女更衣室、水上运动办公室,配专人管理。文化大革命中游泳设施
被拆除。1983年恢复游泳区,重设安全浮标,并备快艇一艘、舢舨船两艘、工人二名。
冰场:1952年冬,爱辉县始在黑河海兰泡建设冰场,设简易休息室和一名管理工。后因
冰上运动员猛增和国家及各省冰上运动员利用黑河结冰期长的特点,从1956年开始来黑河冬
训,因而,自1957年在黑河人民广场修建了标准的400米冰场(夏季用作不标准的田径场)。1
964年,在黑河工人体育场修建冰球场,“文化大革命”中废弃。1974年在黑河人民广场西端
修建带有围墙、看台的灯光冰球场(夏季用作灯光篮球场)。
工人体育场:1963年,黑河地区工会在被填死的海兰泡位置,建设一工人体育场,设灯
光篮球场地两处,冬季用作灯光冰场。“文化大革命”中灯具被毁,设施破坏。以后作地委
机关用地。
黑河体育场:1956年在黑河人民广场修建体育场,设400米不规则跑道,备有跳高、跳远
沙坑,中间设有足球场地。夏季用作田径运动场,冬季用作冰场。30年来,成为黑河人民体
育活动的中心。
黑河中学体育场:位于该校校园,占地2.5万平方米,有400米标准跑道,设篮球场4个、
排球场4个、手球场2个、足球场2个,并有单杠、双杠、跳箱、航空圈、云梯、爬绳等设备。
黑河实验小学体育场:占地1万余平方米,设有三副篮球架及云梯、滑梯、虹桥、压板、
四人蹦等。建国初期一度用作黑河人民田径比赛地。
黑河体育馆:位于黑河人民广场西端,建于1974年,1980年竣工,系总面积为3,600平
方米的三层楼房。室内设篮球场(兼排球场),容座席1,200个。三楼设乒乓球室,装配4副球
台。并设棋类室、会议室、活动室及13间运动员休息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