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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村寨

第二节 村寨


十七世纪中叶以前,黑龙江中、上游流域的达斡尔族是从事农、牧、渔、猎的定居民族
。他们多选择依山傍水并有宽阔的草场、耕地的地方,作为自己村屯的住地。村屯的名称,
多以附近山、川命名,也有以历史人物和氏族称呼命名的。每个村屯的人多是同一氏族的成
员。康熙年间,达斡尔族作为八旗官兵及其家属,被征调到爱辉区域以后,多以八旗组织为
形式组成村屯。由于八旗官兵平时生产,战时出征,所以多选择有山、有水、土地肥沃的地
方设立村屯。后来由于其它民族迁入,八旗组织的逐渐松散,逐渐与其它民族杂居。1907年
(光绪三十三年)沙俄从爱辉撤走后,多年逃难外地的达斡尔族人同爱辉地区的其它民族一道
返回家园。但因“江东六十四屯”被沙俄霸占,他们被迫在江西居住,有的到黑河上游建立
了一些村屯,如达呼尔屯(今新发屯)。
满族村屯多是在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后建立的,“江东六十四屯”多是满族村屯;今
江右的黄旗营子、蓝旗屯、红旗营子、蓝旗沟、卡伦山、大小乌斯力等,也为满族村屯。这
些村屯,最初以八旗组织建屯,有的以所属旗名命名,有的以附近山川命名。选择地点,多
为沿黑龙江的港湾湖泊和土地肥沃的平原地区。清末以后,由于汉族和其它民族的进入,才
逐渐与其它民族杂居。
十七世纪中叶,鄂伦春族仍然处于家庭公社发展阶段。这种家庭公社称为“乌力楞”。
同一“乌力楞”,是由同一男人的若干代子孙的各个小家庭组成,它们共同劳动,共同分配
。每个“乌力楞”包括四、五个或六、七个仙人柱,有的可达十余个。到了清末,这种血缘
组织的“乌力楞”已演变成为地域概念。“乌力楞”中各姓氏杂居。“乌力楞”的成员不固
定,经常变动。“乌力楞”中的户数,在冬、夏猎闲季节较多,春、秋狩猎旺季较少;春、
秋分散出猎时,总是两三户在一起;这两三户一般是亲人,或父子,或兄弟,或亲家。红围
期一过,附近的猎户就聚集在一起,选择一个近水傍山的好地方住下来。这时的“乌力楞”
已具有屯子的性质。“乌力楞”的名子,也往往取于所居住的那条河名。
清末民初,统治阶级推行“弃猎归农”政策,在鄂伦春的毕拉尔路、库玛尔路出现了一
些定居的村屯。1922年(民国十一年),据库玛尔路统计,已建屯12个,其中有:依溪罕屯、
宏户图屯、西盛屯、宽河上屯、宽河下屯、喀尔通屯、迈海屯、兴隆屯、后奇兴社、前奇兴
社。民国九年《瑷珲县志》记载:“喀尔通屯倚山临河,地势甚佳,住户十余户,前马厩,
后园圃,周院木障俱全,屋内清洁,院中整齐,碾磨俱有,昼夜不停,开成熟地二百余垧,
粮垛满场,牛马遍山,猪羊成群……”这些记载虽不免有夸大粉饰地方,但也足见鄂伦春族
定居后村屯兴旺景象。“九·一八”事变之后,日本帝国主义侵入爱辉,这些村屯就相继消
失了。
现在,县内各村屯都是各民族杂居,只是在一些村屯,如新生村、坤河屯、富拉尔基、
黄旗营子、红旗营子、卡伦山、小乌斯力、大乌斯力等屯,鄂伦春、达斡尔、满族等少数民
族相对多一些。现在的村屯,多是在原有村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建的村屯有新生公社五
个自然屯,西峰山公社八个自然屯,北师河公社七个自然屯和爱辉公社的北新村,二站公社
的东山、卫星、卫疆屯,罕达汽公社的长胜屯。1958年前,各村屯都是以行政组织管理,人
民公社化后,全部以生产组织代替行政组织,称为生产大队或生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