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解放前行政区划
第三章 行政区划
第一节 解放前行政区划
1893年(清光绪十九年),瑷珲副都统衙门辖库玛尔路、毕拉尔路鄂伦春协领公署及区内
沿江卡伦。
1909年(清宣统元年),增辖新设立的漠河总卡和呼玛尔总卡。1909年(清宣统元年十二月
)-1910年(清宣统二年),瑷珲兵备道先后在今逊克县内设奇克特卡伦和逊河口卡伦。到191
2年(民国元年)6月25日,瑷珲兵备道辖瑷珲直隶厅、黑河府、漠河总卡和呼玛尔总卡。同年
6月26日,因财政困难,决定裁撤黑河府,其行政区域划归瑷珲厅。8月26日,瑷珲兵备道迁
至黑河改称黑河兵备道。至此,黑河道辖瑷珲直隶厅、呼玛厅设治局、萝北设治局和漠河总
卡。
1913年1月23日,黑龙江省都督府根据北京政府的命令,决定将瑷珲直隶厅改为瑷珲县。
1914年1月11日,呼玛厅设治局升置为呼玛县(7月11日启用关防)。同年5月8日,漠河总卡改
设漠河县设治局(5月22日启用关防)。7月1日,萝北县设治局升置为县。1915年(民国四年)7
月1日,奇克特卡伦改为奇克特县佐,隶属于瑷珲县公署。1916年5月15日,设置逊河稽垦局
,隶属于黑河道。呼玛尔总卡改设为呼玛厅设治局。裁撤兴东道,改设萝北设治局并隶属于
黑河道。1917年1月1日,漠河设治局升为县。1926年11月20日,逊河稽垦局改为逊河设置局
。至1927年8月31日,黑河道辖瑷珲县、呼玛县、漠河县和萝北县。
1927年(民国十六年)9月1日,设置佛山设治局。1929年2月1日设置鸥浦县设置局。同日
,奇克特县佐改升为奇克特设治局。3月15日,升置为奇克县。同时,逊河设置局和奇克县由
黑龙江省直辖。同年3月26日,佛山设治局升置为县。6月1日,鸥浦县设治局升置为县。193
1年9月15日,逊河设置局改为县。至此,黑河道辖瑷珲县、呼玛县、漠河县、萝北县和佛山
县。
1934年12月1日成立伪黑河省时,辖瑷珲、呼玛、漠河、欧浦、逊河、奇克、乌云、佛山
8县。直至1937年11月30日。
1937年12月1日,伪满洲国政府决定:从黑河省瑷珲县和龙江省龙镇县各析出部分区域设
置孙吴县,隶属于黑河省。至1941年7月,黑河省辖瑷珲县、呼玛县、漠河县、鸥浦县、奇克
县、逊河县、乌云县、佛山县和孙吴县。1941年8月,佛山县改属三江省。1943年6月21日,
伪满洲国政府决定将奇克、逊河2县合并为逊克县。同年10月,将北安省嫩江县划归黑河省管
辖。至1945年7月,黑河省辖瑷珲县、呼玛县、漠河县、鸥浦县、嫩江县、乌云县、孙吴县和
逊克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