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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解放后行政区划

第二节 解放后行政区划


1945年8月,全区所属各县由黑龙江省直辖。11月19日,建立黑河地区行政办事处。辖瑷
珲县、呼玛县、漠河县、鸥浦县、孙吴县和逊克县。1947年2-9月,改为黑嫩省第五专区(即
黑河专区)管辖。3月,鸥浦、漠河2县并入呼玛县。4月16日,乌云县一分为二分别并入佛山
县和逊克县。至此,黑河专区辖瑷珲县、呼玛县、孙吴县和逊克县。1949年5月15日,佛山县
划归黑河专区。1950年3月,又改属松江省。
1952年12月31日,佛山县复归黑河专区管辖。1955年11月19日,佛山县更名为嘉荫县。
此时,黑河专区辖瑷珲县、呼玛县、孙吴县、逊克县和嘉荫县。
1956年12月11日,国务院批准改瑷珲县为爱辉县。1960年1月7日,国务院批准将北安县
改为北安市(县级),划归黑河专区管辖。至此,黑河专区辖爱辉县、呼玛县、孙吴县、逊克
县、嘉荫县和北安市。
1963年6月29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北安市,恢复北安县和德都县,并统归黑河地区管辖。
1970年4月1日,国务院批准将呼玛县划归大兴安岭地区、嘉荫县划归伊春市、嫩江县划归黑
河地区。至此,黑河地区辖爱辉县、孙吴县、逊克县、德都县、北安县和嫩江县。
1980年11月15日,国务院批准将爱辉县的黑河镇、幸福公社、西岗子煤矿、宋集屯煤矿
、东方红煤矿从爱辉县划出,成立黑河市(县级)。1982年12月18日,北安县改设北安市(县级
)。1983年4月28日,国务院批准撤销爱辉县,将其并入黑河市。1983年4月28日,国务院批准
,析出德都县五大连池镇、良种场、双泉公社龙泉大队、五大连池农场和大庆农场等行政区
域,成立五大连池市(县级)。至此,黑河地区下辖黑河市、北安市、五大连池市、孙吴县、
逊克县、德都县和嫩江县,至1992年黑河地区行政区域未变。共有19个镇、64个乡、30个省
属农场、24个街道办事处、364个居民委员会、865个村民委员会和1334个自然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