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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貌

第四章 嫩江县

第一节 概貌


嫩江县地处北纬48°42′35″-51°00′05″、东经124°44′30″-126°49′30″之
间。东与黑河市、孙吴县、德都县接壤,南与讷河市毗连,西与内蒙古自治区莫力达瓦达斡
尔族自治旗和鄂伦春自治旗为邻,北与呼玛县交界。全县总面积15107.2平方公里,占全省面
积的三十分之一,在全省居第三位。其中,耕地4134平方公里(居全省第二位)、林地7733平
方公里(居全省第九位)、草地1673平方公里(居全省第二位)、可垦荒地340平方公里;矿藏资
源丰富,素有“地质摇篮,矿产之乡”之称。已发现矿藏49种,现已开采的有铜、铁、金、
银、锌、煤、石灰石、珍珠岩、大理石等。其中,铜、金、煤远景储量可观,铜矿多年来只
有少量开采,储量占全国第三位。煤矿已投入中型开采,大理石矿体已通过详勘,完成现场
验收,是建设大中型水泥厂的优质原料基地。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471848人,由27个民族
构成,以汉族居多。少数民族按人口数量排列为满、回、蒙古、达斡尔、朝鲜、鄂温克、鄂
伦春、锡伯、壮、佤、彝、俄罗斯、赫哲、土家、苗、瑶、藏、侗、柯尔克孜、水、布依、
维吾尔、白、哈萨克、黎、纳西族。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县人口的3.64%。现辖5个镇、14个乡
、17个农林牧场、8个街道办事处和235个行政村。主要外驻单位有解放军总后勤部嫩江基地
、林业部东北航空护林局、九三农场管理局、黑龙江省地方铁路嫩江分局、多宝山铜矿、黑
宝山煤矿、“一五一”煤矿等。
嫩江县历史悠久,早在旧石器时期就有人类活动,先秦属秽貊,两汉和魏晋南北朝时期
为扶余属地,隋朝属室韦,唐朝属河北道室韦都督府岭西部,辽朝属东京道室韦王府,金时
期属上京路蒲峪路,元初为乃颜封地、中为蒲峪路屯田万户府、后属辽阳行省开元路。明朝
属奴尔干都司。清初创时期属盛京总管辖地。1653年(清顺治十年)改属宁古塔昂邦章京,16
83年(清康熙二十二年)改属黑龙江将军。1686年(清康熙二十五年),筑建墨尔根城(今县城)
,即为“边外重镇”。1690(清康熙二十九年)-1699年(康熙三十八年),为黑龙江将军驻地
。1710(康熙四十九年)-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为墨尔根副都统驻地。1882(清光绪八年
)-1894年(光绪二十年),曾在今塔溪乡境内设兴安城总管。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改设
嫩江府。1913年(民国二年),改设嫩江县,属黑龙江省龙江道,1929年直属黑龙江省。1933
年1月嫩江沦陷,1934年划属伪龙江省,1937年改属伪北安省,1943年又改属伪黑河省。194
5年8月12日,嫩江解放。同年建立人民政权,归属嫩江省。1946年4月,改属嫩江省嫩北行政
区,1947年曾属黑龙江嫩江联合省,1948年复属嫩江省,1949年归属黑龙江省。1954年8月归
属黑龙江省嫩江专区,1970年3月改属黑龙江省黑河地区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