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人民生活
第四节 人民生活
建国后,人民生活发生根本性变化,与旧社会极为困苦的物质生活和极为贫乏的精神生
活形成鲜明对照。1992年与1949年比较,职工人均年收入由377元增至1827元,增长3.8倍。
农民人均年收入由1956年的109元增至1105元,增长9.14倍。城乡日用消费品零售额由175.3
万元增至22535万元,增长127.6倍。城乡储蓄余额由1950年的1万元增至28352万元。城乡居
民住房面积平均在10平方米以上,不仅县城新装了自来水,而且县属农村有11.7%的村屯和2
3.8%的农户也新装上了自来水,有85%的村屯通了电,人民吃、穿、住、行、用等水平均有大
幅度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