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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貌

第七章 孙吴县

第一节 概貌


孙吴县地处北纬48°59′-49°42′、东经126°40′-128°之间。北邻黑河市,南接
德都县,西连嫩江县,东与逊克县毗邻,东北隔黑龙江与俄罗斯阿穆尔州康斯坦丁诺夫卡区
相望。黑龙江流经县境38公里。全县总面积4454平方公里。其中,耕地540平方公里,林地2
913平方公里,草地546平方公里,水面125平方公里,可垦荒地47平方公里,其它265.7平方
公里;矿藏资源有黄金、石英砂、煤、沸石、珍珠岩、花岗岩、铁、玄武岩、膨润土等。19
92年全县总人口79759人。其中,农业人口54538人,占总人口的68.4%。由15个民族构成,汉
族居多。少数民族有满、回、壮、苗、瑶、侗、蒙古、朝鲜、赫哲、土家、锡伯、达斡尔、
鄂伦春、俄罗斯族。少数民族占全县总人口的6%。其中,满族占总人口的4.8%。现辖2个镇、
11个乡、10个国营农林牧场、16个居民委员会和123个村民委员会(其中有5个少数民族村)。
孙吴县地处中高纬度,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季寒冷漫长,夏季温和多雨,温差较大
。年平均气温0℃-2℃,年平均无霜期100天左右,年平均日照2600小时,年平均降水量为5
50毫米,适于麦、豆生长。
孙吴县建政较晚,但历史悠久。唐至清朝,相继归室韦都督府、蒲峪路、奴尔干都司、
黑龙江副都统所辖。民国年间,分别属瑷珲、龙镇、逊河等县。1931年冬,日本侵略者占领
孙吴,驻军多达9.8万人,强迫数以万计的中国劳工为其修筑浩大的军事工程,时有“大大的
孙吴,小小的哈尔滨”之称。1937年,设伪孙吴县公署,隶属伪黑河省。自1945年建立孙吴
县人民政府起,隶属黑河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