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洪涝
第七章 自然灾害
第一节 洪涝
洪涝是黑河地区最主要的自然灾害。特点为周期短、波及面大、危害严重,主要是由于
黑龙江与嫩江江水泛滥、长时间暴雨、山洪爆发、阴雨连绵和黑龙江冰坝等原因造成的。地
区有记载的洪涝灾害年份有:1697、1746、1872、1897、1902、1910、1914、1916、1917、
1928、1929、1931、1936、1938、1941、1942、1948、1949、1950、1951、1953、1956、19
58、1959、1960、1961、1964、1965、1966、1969、1972、1983、1984、1985、1987、1988
、1990年。其中,1928、1953、1958、1984年水灾和1960年冰坝最为严重。
《清实录》记载1746年(清乾隆十一年)水灾情况:“据将军傅森奏称:本年五月间,黑
龙江地方因山水陡发,附近旗民人等田亩俱被水灾”。1872年(清同治十一年),黑龙江水位
出现高峰值,达100.35米,江水泛滥,淹没大面积农田。《黑龙江历史编年》记载1928年(民
国十七年)水灾情况:“6月27日嫩江县第四区:今日午后6时起降大雨,连续两个多月,忽阴
忽雨,直到9月8日,‘天晴未雨者仅20余日’……小麦、大麦有五、六成,谷子、糜子有二
、三分收成。”“7月23日黑龙江彼岸黄河(结雅河)上游……河水涨35英尺,……黄河暴雨泄
入黑河,我岸小黑河、长发屯一带水深丈余,房屋全被淹没。黑河至奇克特(奇克镇)间31屯
被淹。”“7月25日呼玛夏至以后霪雨为灾,狂风暴雨,兼夹冰雹。今日呼玛尔河下游山洪暴
发,河水陡涨2丈有余,地尽淹没,‘人民登屋呼救’。自呼玛至佛山被淹有50村、屯3000民
户、15000人受灾。”
1953年7月,全区各县普降大雨,呼玛县延续16天,瑷珲县延续18天。7月13日晚9时到次
日早4时降雨60.6公厘(毫米),造成山洪暴发,河水泛滥,水头高达一米多。沿山、河村屯躲
避不及,瑷珲县老站、转心湖、小红旗营子以及梁家屯、叶家屯、神武屯等地被水淹没3小时
,淹死10人,房屋冲倒4所、冲走2所,淹地2000垧。孙吴县冲倒房屋170栋,淹地1800垧。黑
龙江水位随之急剧上涨,黑河7月13-21日,水位每小时平均上涨3厘米,7月22日黑河一带水
位达96.95厘米,比警戒水位高1.15米,超过危险水位0.72米。瑷珲、逊克两县不断发生堤坝
决口,瑷珲县下马厂、长发屯屯中水没房檐,浅处也有2尺,汽船可沿街道方向任意航行。这
一年,全区共淹自然屯76个,占全区总屯数的21.7%。淹地7102.31垧,占总耕地面积的11.3
4%。同时,冲毁公路、桥梁、涵洞和电柱,使灾区与外界失去联系。1958年,全区发生了历
史特大洪水:7月20日,最高水位呼玛103.31米、黑河镇99.13米、下马厂105.00米、雪水温
108.42米,沿江平原总淹没面积72047公顷,占平原面积的84%,89个自然屯有78个屯被淹,
占88%。屯中水深在0.3-0.6米,积水时间7-20天。灾民达4万人,冲毁村屯4个,房屋2391
座,淹没耕地14597公顷,全部绝产;冲走粮食89.2万斤、农具牲畜464头、财物若干;淹死
牲畜464头、鸡鸭无数。1960年5月开江时节,洛古河、额木尔、伊西肯、三合站、新街基、
白石砬子、霍尔沁,上马厂等多处冰坝成灾。新街基处冰排上岸,水位与1958年相仿,后用
飞机炸开。霍尔沁处冰排上岸,撞死70多头牛。
1972年初秋,全区阴雨40多天,涝象严重,小麦站杆霉烂。7月2日黑龙江洪水泛滥,爱
辉、孙吴、逊克县沿江农田被淹,孙吴县胜利屯淹地965垧。1983年8月28-30日和9月13日,
黑河市区内连降暴雨,分别有800、1500户房屋进水。1984年,黑龙江上游连降大雨,加之汛
期降水多于往年,使黑龙江水位猛涨,孙吴县最高水位仅比1958年差5厘米。沿江大堤两处决
口达350米,沿江乡卫疆村113户房屋冲毁,地面水最深达4米。黑河市144749亩农田被淹。据
统计,全区倒塌房屋4586间,绝产农户达12396户、57230人。1990年7月6日16时,北安市降
大暴雨,32个村4327户受灾、31间民房被毁、45516.5亩农田被淹,直接经济损失220.29万元
。7月23、24日孙吴镇一次降雨达123.8毫米,1135户居民受灾,28户房屋倒塌,冲毁桥梁6座
,涵洞13个,147351亩农田被淹,减产粮食5500吨。
1965年对黑龙江干流勘查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