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冰雹
第三节 冰雹
冰雹亦是区内经常发生的灾害之一,尤以孙吴、嫩江为重。
1830、1831年(清道光十、十一年)墨尔根发生雹灾。1891年(清光绪十七年)墨尔根遭受
冰雹,使农田减产七成。1930年(民国19年),逊克县东对头村一次冰雹径大盈寸,粮食减产
七八成。
1957年夏,孙吴县沿江乡遭受雹灾,冰雹同鸡蛋大,使玉米绝产。1976-1979年,每年
7月上旬嫩江县均遭受程度不同的雹灾。1980年6月13日下午,孙吴县腰屯公社长征生产队下
冰雹,最大直径3公分,降雹35分钟,40公顷大豆30%的茎杆被打断;辰清公社120公顷大豆4
0%的茎杆被打断。1985年,嫩江县和北3县(市)均遭雹灾,6月27日下午,孙吴县向阳、西兴
、红旗和卧牛河乡的17个村屯遭受冰雹袭击,降雹长达20多分钟,地面积雹3厘米,最大直径
25毫米,受灾面积达7425亩。同年7月13日,逊克县奇克镇城郊5个蔬菜生产队遭雹灾,近2万
亩蔬菜及农田减产。1987年7月,嫩江县两次遭雹灾。8月3日下午5时30分,北安市石泉镇6个
村遭雹灾,降雹25分钟,地面积雹六七厘米厚,最大直径50毫米,爱国、石昌两村受灾面积
23900亩,绝产8300亩,有1000多只鸡鸭被打死。1990年8月1日11时45分-12时零5分,孙吴
县正阳、清溪、辰清、奋斗4个乡镇,遭受了历史上罕见的特大冰雹灾害,正阳乡冰雹最大直
径70毫米,26个村屯、1717户农家受灾,绝产面积70530亩,减收粮食6359吨,159户、477间
房屋受损,砸死家禽2095只,经济损失达825万元。
此外,1920、1921、1935、1936、1938、1941、1942、1943、1950、1967、1982、1984
、1986、1989年全区或部分县(市)亦发生过冰雹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