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低温 霜冻
第四节 低温 霜冻
据记载,1730年(清雍正八年),墨尔根发生早霜灾害。1925年(民国十四年)6月14日凌晨
,嫩江县气温骤降,地面结冰,麦苗冻死大半。1929年(民国十八年)农历四月,逊克县发生
一次霜冻,冻死作物幼苗,使大豆颗粒无收,谷子、小麦产量减半。
1950年9月13日,逊克全县普遍遭受严重霜灾。奇克区1096公顷农田受灾,占播种面积的
28.8%。其中,489公顷大豆,只收6成,糜子只收4成,个别地块绝产。干岔子区荞麦受灾减
产70%,谷子、糜子减产50%,大豆减产20%以上。逊河区大豆受灾690公顷,占播种面积的30
%;苞米185公顷,占50%;谷子160公顷,占60%;荞麦、糜子各占70%。1964年夏,全区各县
气温普遍偏低,作物生长慢,未成熟即被终霜冻死,粮食严重减产。孙吴县9月10日21时到次
日6时50分,最低温度达摄氏零下4.5度,玉米、大豆平均亩产只有82斤。1972年出现倒春寒
,6月份爱辉县平均气温较上年低4.5度,直接危害幼苗发育,粮食产量大幅度下降,粮豆平
均亩产99斤,较上年下降88斤。小麦亩产145斤,下降23斤;大豆亩产77斤,下降58斤;水稻
亩产仅21斤,下降了330斤。1985年5月26日,全区各县(市)全部遭晚霜,黑河市受害农田44
90亩。北安市受害农田73.7万亩,占总播种面积的60.3%,有12个乡镇、农牧场的70%农户受
害,市畜牧场有300亩小麦全被冻死。孙吴县受害面积达8万亩,绝大多数是大豆,占受灾面
积的89.8%,是建国后最严重的春霜冻。1987年6月28日,全区大部分县(市)又遭受一次严重
霜冻,黑河市受害面积81731亩,北安市8120亩。孙吴县211667亩农田受冻,占播种面积的4
0.5%,绝产面积达118866亩,造成经济损失1016万元。
区域内,1746、1800、1875、1913、1922、1931、1932、1943、1957、1959、1962、19
64、1965、1966、1969、1972、1975、1976、1978、1983、1985、1987年全区或部分县(市)
亦遭受过阶段性的低温、霜冻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