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风灾
第五节 风灾
黑河地区风灾较其它灾害发生次数少,但破坏力比较大。
1837年(清道光十七年),墨尔根突发狂风,农田因之减产八成。1929年(民国十八年)秋
,嫩江县突遇暴风雨袭击,共有177个村屯的11794亩农田受灾。1962年4月16日11时05分-1
7日22时30分,孙吴县平均风速为28米/秒,瞬间达34米/秒,损坏房屋491间,刮倒小麦30多
垧、输电线杆12根,刮断电线多处,损坏变压器1台。1966年7月18日,嫩江县塔溪公社遭受
龙卷风袭击,伤54人,毁坏房屋188间、农田7789亩。这天,孙吴县刮大风,倒伏小麦23400
亩、玉米3750亩。1981年夏,逊克县逊河镇内及附近村屯,一次暴风雨使百分之八九十房顶
被掀毁,为多年罕见。1983年4月28-30日,嫩江县受到暴风雪袭击,交通、供电、供水、通
讯中断,迫使工厂停产,城郊蔬菜大棚被毁。1988年6月10日16-19时,北安市通北、福安乡
突刮龙卷风,有856户遭灾,刮走2130间草房、15栋房房盖,刮断232根高、低压线杆及150根
电话线杆,福安粮库13座房式仓、土园仓盖全部刮走,火车站台上堆放的10吨大豆颗粒无存
,直接经济损失达15万元。
除上述灾害外,1920、1925、1943、1952、1955、1956、1958、1959、1960、1965、19
67、1974、1982、1987、1989年区内部分县(市)亦遭受了不同程度的风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