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婚姻 家庭
第六节 婚姻 家庭
一、婚姻
民国初年,区内由于男女比例失调严重,适龄男性择偶难,偏僻乡村尤甚。1914年(民国
三年),瑷珲县和龙门设治局已婚者30159人,占这两地人口总数的50%。其中,龙门设治局有
18797人,女性只有472人,已婚者仅有670人,占人口总数的3.56%。
建国后,人民安居,有配偶人口比例逐年上升。但因女性仍偏少,男性择偶难现象较为
普遍。70年代后,男女比例逐渐趋于平衡,男婚女嫁趋于正常。1982年,全区已婚人口7008
67人,占15岁以上人口的72.67%,占总人口的46.83%。1990年,全区已婚人口增至862861人
,占15岁以上人口的75.33%,占总人口的55.50%。
二、家庭
清康熙年间,为抗击沙俄,“成年丁壮多应征为兵”,加之灾荒、饥病等因素,导致家
庭“人丁不旺”,户均人口极低。据《黑龙江志稿》载,1771年(清乾隆三十六年)黑龙江、
墨尔根二副都统辖境有民户6826户、12938人,户均人口1.90人。1780年(清乾隆四十五年)6
009户、11532人,户均人口1.92人。至1864年(清同治三年),二副都统辖境仅有民户5616户
。清末民初,由于内地移民迁入,全区户均人口大增。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户均人口达
5.37人,1914年(民国三年)增至5.70人。东北沦陷时期,由于大批劳工和日本移民迁入,户
均人口在5人以上。
建国后,由于人口稳步增长,户均人口变化不大。1978年以后,由于独生子女户渐增,
户均人口开始下降。据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统计,全区共404267户、1554579人。其中,家庭
户403247户、153003人。集体户1020户、24546人。总户数比1953年、1964年、1982年分别增
加了326903户、251133户和69892户,1953年、1964年、1982年和1990年全区家庭户户均人口
分别为4.12人、4.88人、4.48人和3.79人。1992年,户均人口3.62人。
据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在家庭户中如按民族分户,汉族386064户、满族10807户、回族
1693户、蒙古族1426户、朝鲜族1234户、达斡尔族1246户、鄂伦春族319户、鄂温克族114户
、锡伯族95户、土家族、俄罗斯族和壮族各24户,其他民族177户。
按辈份分户,1代户45222户、2代户308185户、3代户48864户、4代户976户。1代户中有
单身11239户,一对夫妇30523户。
按人数分户,1人户14044户、2人户42636户、3人户128876户、4人户109567户、5人户6
6048户、6人户27086户、7人户9809户、8人户3302户、9人户1213户、10人以上户666户(不包
括集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