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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婚丧嫁娶

第二节 婚丧嫁娶


一、婚嫁
建国前,婚嫁基本分为定亲、过礼、迎娶、回门4个步骤。定亲:由媒人在男、女两家间
牵线,征得双方家长同意后,交换“庚贴”(生辰八字),请算命先生“合肖”。如无“冲克
”视为“合婚”,便请媒人传贴下定,选良辰吉日由男方携礼品到女家向女方父母磕头,而
后由男家设宴会亲家,确定关系并商定过礼事宜。过礼:定亲后娶亲前,男家按商定的礼单
,将各种礼品用红布、红纸或红绳包扎好,抬到女家,亦称“过大礼”。迎娶:要办3天,第
一天称响棚,第二天称亮轿,第三天方为迎亲。新郎披红戴花骑马率队迎亲,给新娘单备喜
轿(车),给女方家带“离娘肉”。新娘则穿红袄、头盖红布。娶亲队伍迎回男家时,要燃放
鞭炮,新郎要给压轿(车)男孩“压轿钱”,而后新娘才能下轿(车)。新娘进门时要撒五谷杂
粮(寓过门不愁吃穿之意),跨马鞍子(寓“安子”意)。此后拜天地、“挑盖头”(新郎用戥杆
揭去新娘的蒙头布)、人洞房。人洞房后,新娘要“坐福”,新人喝交杯酒,吃子孙饺子。晚
上点长寿灯、吃长寿面,众人可以闹洞房。临睡前,由妯娌铺炕,才能安歇。回门:结婚的
第三天或第七天,新郎和新娘携礼品回娘家探望,一般吃过早饭出门,日落前返回,并从娘
家带回一些礼品。建国后,婚嫁习俗由繁变简,许多带有迷信色彩的礼节已基本消失,大操
大办者甚少。自由婚嫁者日益增多,国家公职人员结婚非常简单,经常是选择休息日同单位
人热闹一番便结束。60年代开始实行“旅行结婚”,不办婚礼。70年代,大操大办风又有所
抬头,但经过政治宣传教育,破“四旧”,又有所收敛。80年代,婚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
由共青团、妇联、工会组织的集体婚礼,其仪式简单而热闹。二是在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情
况下,讲究排场,大操大办。进入90年代,大操大办风日甚,一些繁规缛节又有所回头,并
时兴女方家陪嫁,三天回门已成婚嫁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二、丧葬
解放前,对丧葬甚为重视,一律实行土葬。人临死前,由亲人给洗头、洗脚、穿寿衣(5
-7件,均不钉纽扣),而后抬上“灵床”(忌死在炕上)。咽气时,口含“压口钱”,脸要用
布蒙上,穿上鞋将双脚用带子拢好,手拿“打狗干粮”、“打狗鞭”。直系子女要披麻带孝
,一日三次“报庙”。灵棚和棺木准备停当后,按照阴阳先生选定的时间,将尸体移至棺木
中,称入殓。人殓时,长子跪在旁边口喊“躲钉”。停灵一般为3天,最多者49天。停灵期间
,子女要轮流守灵,凡有来吊唁者,守灵者要磕头回报。每日要焚香摆供烧纸,富家则请僧
道做佛事法事,为死者祈求冥福。出殡之日,长子跪在灵前摔丧盆,而后扛“引魂幡”在灵
前引路,沿途要撒“买路钱”。到达埋葬地后,要往墓穴4角放上馒头。灵柩入穴后,放入“
五谷屯”、“浆水缸”、“倒头饭”和“长明灯”,而后由长子填第一锹土,众人随后填土
,形成土冢,下葬结束。离开坟地前,每人喝一口酒嗽口。返回后,进院先净手,而后由丧
家以酒饭酬谢。埋葬3日后,家人要到坟地“圆坟”,给土冢加土烧纸。死后七日、“三七”
、“五七”、周年等日,家人都要上坟祭祀。此后,死者的配偶亡故时,有“并骨”(合葬)
之俗。解放后,丧俗已有很大变化,一些封建迷信的繁规缛节已剔除,并普遍实行火葬。清
明、七月十五上坟烧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