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节庆 礼仪 禁忌
第三节 节庆 礼仪 禁忌
一、节庆日
解放前,鄂伦春族人只过春节。建国后,始过元旦、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每逢节
日家家都备以酒菜,尽情痛饮。其中,最受重视的节日是春节。节前,准备野猪肉、白面和
烧酒等食品,还要做新衣服。临近除夕,出外打猎的人都要赶回家过春节。
除夕晚上要首先给神烧香上供,然后给本家长辈磕头。初一早晨,给亲戚家的长辈磕头
。初二、初三进行娱乐活动,有赛马、摔跤等项目。过了初五,就恢复了正常生活。
二、礼仪
鄂伦春族人非常重视礼仪,讲究各种礼节,其最大特点是尊重老人。年轻人走路或出猎
时,遇到长辈或亲友,在很远处下马,拉着马迎面到跟前请安问好,长辈让其上马后,才能
骑马离去。过年时从外地赶回的晚辈,拜见长者要两次请安,一次是见面礼,一次是年礼。
如长时间外出或打猎,出门前要给老人请安,老人要对出猎、出门的人作祷告,祝愿一路平
安,多打猎物。老人去世,别人问时,要向问者磕头,认为是对死者的尊敬。
另外,鄂伦春族还有互赠礼物的习惯。多表现在结婚时,参加婚礼的亲戚朋友要给新人
带些礼物,未婚男女之间要互赠荷包或手镯等饰物。
三、禁忌
鄂伦春族的禁忌多与打猎有关。打猎前禁止吵嘴、打架,否则会不顺利,打不到野兽;
出猎时禁止在篝火上洒水,否则会触犯火神,打不到野兽;打到第一只猎物时,必须先祭当
地的山神,否则人畜都会得病或再也打不到猎物;在打貂和黄鼬(黄鼠狼)等动物时,禁止烧
长木头,否则被打的动物不会人洞;打猎时不能统计打到多少猎物,也不能打交配中的猎物
,否则会打不到猎物;打到大的野兽开膛时,必须将猎物的心脏和舌头连在一起煮熟后再割
断,否则对打猎不利;多子女的父母死后,子女不能都戴孝,只一个人带,认为带孝的人运
气不好,打不到野兽。另外,猎人不能进产房,否则打不到野兽;妇女不能用男人打猎的工
具;孕妇不准铺熊皮褥子,否则会流产。
对野兽的称谓,也不能直呼其名,对熊要叫“阿玛哈”,即“伯父”之意;对虎要叫“
木好义热格其”,即“长尾巴”之意;对貂叫“给列”,即“镜子”的意思,对狼叫“额古
德阿木嘎其”,即“大嘴”的意思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