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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节庆 礼仪 禁忌

第三节 节庆 礼仪 禁忌


一、节庆日
满族人最主要的节日是春节,各家都备年猪,从腊月二十三开始筹备过年,包饺子、蒸
豆包、做宴菜,然后冻起来,预备留到节日吃现成的。农历三十晚间,各家吃团圆饭,晚辈
要给长辈叩头辞岁,长者给小孩压岁钱,午夜放鞭炮,吃饺子迎财神。从初一至初三,亲属
、朋友间互相拜年,晚辈要向长辈叩头。
正月十五过元宵节,吃饺子和元宵,扭秧歌、观花灯。正月十六是黑日子,不分长幼相
互追逐抹花脸,抹不着黑,便一年不吉利。
二月初二为龙抬头,吃猪头、猪脚。大人孩子都在这一天剪头发,谓之剃龙头。
五月初五端午节,天刚亮到野外采艾蒿插到门、窗和箱柜上,还要吃粽子。另外,清明
节和农历七月十五称为鬼节,要到坟上烧纸。
解放后,除对上述节日仍有保留外,还过“五·一”国际劳动节、“十·一”国庆节和
元旦等节日。
二、礼仪
满族人的礼仪较繁,3日一小礼,5天一大礼。晚辈人,每隔3天要给长辈请安,隔5天见
到长辈就得打千。打千的形式男女有别,男人哈腰,右手下伸扶膝,似拾物状。女人双手扶
膝下蹲。家中来客时,小辈的必须前来请安打千。
满族媳妇对公婆极尽孝道,每天早起先给公婆装烟、倒水,然后再到厨房做饭。吃饭时
讲究长幼次序,儿媳不能与公婆同桌。儿媳将盛好的饭菜双手奉上桌之后,退至房门外,方
转身离去。
解放后,这些礼节只是在老年人中还不同程度有所保留,年青人多已革除,代之是握手
、鞠躬等。
三、禁忌
满族禁食狗肉,禁带狗皮帽、穿狗皮衣。正室西炕不准服丧者、吃狗肉、穿狗皮者和妇
女坐。死人不能双日子埋。未出嫁的姑娘、没生子女的媳妇,以及砸死、枪打死等非正常死
亡者,都不能埋在祖坟地。孕妇死后要火葬。闰月年份,不能盖正房,盖房上梁要选吉日。
小孩生天花时设“忌门”,门口挂草把,草把底部绑红布条。雨后不能让小孩指点虹,否则
烂手指头。小孩不能站在门坎上,认为会不长个儿。小孩不能吃猪尾,认为吃了晚间身后会
有声音。小孩晚间不许照镜子,怕他们梦中见着鬼。丧事忌红、白色,喜事忌黑、黄色等。
解放后,一些陋习逐渐革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