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婚丧嫁娶
第二节 婚丧嫁娶
一、婚嫁
达斡尔族的婚姻是靠媒妁之言,由父母包办。定亲时要彩礼,女方家要一头牛或一匹马
,不能陪送嫁妆的人家,则要得多些。同时,要吃“萨林”,即男方在定婚时给女方送上酒
肉,请亲友们共饮祝贺。结婚前一天,由新郎骑马到女方家接新娘,次日由女方组织送亲人
员(4-12人不等),带着陪送的衣服、箱柜等物(达斡尔族嫁女主张陪送)到男方家,新娘或坐
轿或坐车。到婆家后,新郎、新娘首先在院中摆好的香案前跪拜,以示成婚。拜后用红毡铺
地,导入室内。在门口,新郎用一把新筷子挑起新娘的盖头。过门时跨马鞍子,表示新婚“
快子”、“安子”。进屋后静坐半小时或1小时,称之谓“坐财”。然后梳洗打扮下地,招待
欢宴的亲友。宴前,新郎、新娘给亲族长辈跪拜,长者赏礼物。第二天新人到祖坟拜祀,第
三天新娘由家人带领在屯内认门,新娘给长辈装烟。7天内回娘家。
解放后,婚俗中的繁文缛节已被革除,其仪式与当地其它民族趋于相同。
二、丧葬
达斡尔族人到晚年,要准备“老衣”、“寿衣”,长辈临危时子孙守候接气,断气前将
老衣穿上、剃头,儿孙禁哭。人死后要在屋内停放一天,用黄纸或布将脸蒙住,嘴里放带眼
铜钱一枚,叫“含口钱”。脚上用麻绳绑起,叫“绊脚丝”。人殓前请儿女双全的老太太作
红布幡挂在院中高杆上,人殓时不准将眼泪掉在棺内。起灵时,及时将庭院打扫干净,送葬
人回来时要跨过门口燃烧的火堆,以示清洗。人死后的第三天晚上,家属在死者生前睡卧处
,摆放酒菜,烧纸痛哭,与死者作最后惜别。达斡尔族分土葬、火葬、风葬3种。正常老死和
病死者,以棺盛尸,实行土葬;孕妇、产妇、患恶病死亡和死于外地、尸体不全者,皆实行
火葬,并将其骨灰装木匣或瓦罐内,入家族墓地埋葬;不满周岁的死婴或因天花而死的儿童
,装人柳条筐,挂在远离村屯的树上或事先搭好的木架上风葬。
解放后,在城市实行火葬,农村实行深土葬。原有仪式中的陋习渐被除掉,而具有悼念
意义的部分仍有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