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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产业结构

第三章 经济结构

第一节 产业结构


一、工农业比重
农业,在黑河地区的经济中始终占据主导地位。1949年农业总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占
89.43%,而工业总产值只占10.57%。三年恢复时期,工业得到迅速发展,年增长率达96.0%,
而农业总产值年均递增只有5.4%。1953年工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达到了历史最
高水平,占48.5%。但在以后的10年中,地区工业发展停滞不前,而农业在“以粮为纲”的方
针指导下有了较大的发展。到1962年,工业总产值所占比重下降为30.5%。三年调整时期和第
三个五年计划时期,工业再次得到较快发展,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3.7%,工业总产值在工农业
总产值中的比重回升到40%。之后,工业总产值始终在40%左右徘徊,到1992年,工业总产值
所占比重为40.00%。
二、工业内部结构
【轻重工业比重】 1949年,黑河地区的工业多为满足人们日常生活需要的手工作坊,
轻工业占有很大比重。在全部工业产值中,轻工业占75.8%,重工业只占24.2%。1951年,由
于电力和机械制造行业的发展,重工业比重达到67%。在1952-1980年的29年间,由于机械、
煤炭及有色金属采选业的发展,重工业多占较大比重。1981年,由于纺织、缝纫、皮革、食
品工业的迅速发展,轻工业比重超过重工业,占51.5%。到1992年达到57.8%。
【行业结构】 建国初期,黑河地区的工业多为低级的手工作坊,没有形成完整的工业
体系。经过三年恢复、“一五”时期的建设,全区工业已初具规模。在1958年的11699万元(
1980年不变价)的产值中,食品工业占21.3%,机械工业占58.3%,木材加工业占4.4%,纺织业
(缝纫、皮革)占4.9%,建材业占2.3%,电力业占2.1%,其它煤炭开采业、有色金属、矿采选
业、造纸、印刷、橡胶等行业占6.7%。经过7个5年计划的建设,到1992年,形成了具有地方
特色的较为完善的工业体系。在全部工业产业中,木材采运及制品业占26.1%,食品制造业占
23.2%,机械工业占9.1%,有色金属矿及煤炭开采业占9.1%,纺织业占5.5%,建材及其它金属
矿物制品业占4.2%,金属制品业占2.7%,饮料制造业占5.3%,电力工业占2.5%,化学工业占
1.2%,医药工业占1.4%,家具制造业占1.5%,其它:造纸、印刷、烟草等加工行业占8.2%。

三、农业内部结构
建国至1992年,全区农业的主体结构变化不大,种植业一直居主要地位,保持在80%以上
的比例,最高年份的1989年达到83%。
1949年全区农业总产值:种植业及林、牧、副、渔的比例是81.3:0.8:6.4:10.3:1.
2。经过43年的发展变化,比例有所改变,林业、牧业发展较快,比例在波动中逐步上升。副
业、渔业比重则逐步下降,到1992年,比例变为75.2:4.8:17.1: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