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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固定资产投资

第二节 固定资产投资


建国后,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较快,基本建设投资比重较大,更改投资比重较小。19
49-1975年间,累计完成基本建设投资12亿元。其中,农林水气项目占70.6%、工业项目占1
5.7%、商业外贸占4.0%、文教卫生项目占1.9%、其它占7.8%。自1986年起,工业项目投资逐
渐增大,运输、邮电、城市建设项目投资开始起步,到1992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4.1
亿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占87.9%,技术改造占12.1%。具体构成是农林水气项目占30.8%,
工业项目占27.2%,运输项目占10.6%,房地产公用事业项目占7.3%,商业、饮食、物资、仓
储项目占5.7%,文教卫生、体育、广播、电视项目中4.6%,金融保险项目占1.7%,其它项目
占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