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体制
第十一篇 经济综合管理
第一章 计划管理
第一节 管理体制
1950年,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黑河专署计划统计科。第二年组建了经济计
划委员会,主任由专署书记岳林兼任。至1978年,全区计划管理基本上实行了指令性计划管
理体制。统一负责全区农业、工业、基本建设、国营贸易、运输、文教、卫生、财政、金融
等方面的计划,以及统计、物价、物资等部门的综合性管理。管理的范围上至工农业产值、
下至行政单位小笔经费开支。在建国初期,这种统一管理的体制对稳定全局,恢复经济起到
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物质财富的不断丰富和经济的逐步发展,这种管理体制统得过
死,缺乏灵活性,造成消极后果。
1979年起,全区开始逐步实行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计划部门逐步下
放了对财政、金融、贸易、物价等方面的管理权限,原有的多项指令性计划也逐步向指导性
计划转变。1984年起,计划部门开始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减少具体事务,加强对宏
观经济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将工作重点逐步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方向转变。在管理
范围上,大量削减统一指令性计划,转向以指导性或导向性计划管理为主。在具体管理内容
上,也由过去的直接管理转向以间接管理为主,由直接抓实物量的平衡逐步转向以抓价值量
为主的平衡,不再对各产业部门的产量、计划作直接安排。在管理手段上,彻底改变单纯靠
行政手段调控的办法,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调节控制,尽量做到“管
而不死、活而不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