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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统计调查

第二节 统计调查


建国后,黑河地区开始了全国性、全区性的各种调查工作。调查的项目有:工业、农业
、人口、劳动就业及农村、城市家计等分项、综合数字的统计调查,为制定地区的综合发展
计划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一、工业调查
1950年,全区统计机构参加了第一次全国工业普查。调查的范围包括公营、公私合营及
工业生产合作社的工矿企业,为以后开展工业统计奠定了基础。
1952年,进行了全区的工业总产值调查。1954年又进行了私营工业和手工业普查。
1977年,进行了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实际月工人数普查,为制定劳动计划、整
顿劳动纪律、减少非生产人员、充实生产第一线的力量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1986年,参加了第二次全国性的工业普查。调查的范围或项目分别是:采掘制造业、电
力、煤炭;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业;城市工业、乡镇工业;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全民与集体合资经营的工业企业、个体经营
的工业企业;华侨和港澳合资经营的工业企业,外资经营及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经营的工业
企业。
二、农业调查
建国以后,全区便开始了地区性的农业单项、多项调查。
1950年,全区开始了第一次农作物产量的调查。由于当时是分散的个体农业,调查主要
依靠农村干部采用典型调查等办法,取得接近事实的数据。
1952年,调查全区农业总产值,指标有:农村手工业总产值、主要农产品商品量及主要
农产品产量和单价。1955年,又组织了农业生产合作社收益分配调查。1958年,在全区范围
内开展了农产品成本调查,并形成制度,每年两次。
1979年后,逐年开展了对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包括农村基本情况、劳动力使用情况、农
村生产条件、生产成果、产业结构、经济收入分配、农村专业户、新经济联合体发展情况、
农村第三产业发展情况、农民生活及农村社会发展情况(包括人口、出生、死亡、文化、卫生
、教育、居住条件和社会福利等内容),为制定农村经济发展计划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三、人口普查
1952年,黑河地区开展了人口简易调查。项目包括人口、性别、家庭户数等。
1953年,全区统计机构参加了第一次全国人口调查登记工作。查清了全区人口数、性别
、年龄和民族构成,完成了第一次人口普查任务。
1964年,参加了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增加了文化构成项目。
1982年,在前两次人口普查工作的基础上,又参加了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普查项目增
加了行业、职业、家庭婚姻、生育等情况。
1990年初,经过细致的准备工作,参加了为期两年的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增加了社会
经济构成等项目,是建国以来规模最大、类别最细、数据最多的一次普查。全区按期完成了
此次普查任务。
三、其它调查
1952年,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劳动就业调查。其范围是县以上的城市和农村乡镇的就业
、待业和无业人员。1955年,对私营商业进行普查,同年,同年进行了农村家计和城市职工
家庭收支的抽样调查。
1978年5月,进行了清理基建项目和挖潜、更新、改造措施项目的普查。这次普查之后,
改变了过去只统计基建项目的方法。同年,参加了全国性的自然科技人员基本情况的普查。

1987年,对黑河市500户职工收支抽样调查。同时,开始了逐年的农民收支、农业产量成
本及农副产品收购价格调查。
1992年,进行了城镇社会商品零售物价、农民社会商品零售物价、国营社会商品零售物
价、集市贸易物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