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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经营效益及财税金融审计

第五章 审计

第一节 经营效益及财税金融审计


一、经营效益审计
1983年12月31日,地区审计局正式成立,同时各县(市)审计机构也相继成立。第二年,
全区开始对工业、商业系统的46个单位的经济效益情况进行试审,查出效益问题资金226.45
万元。1987年,对五金系统8个单位进行审计,查出违纪资金17.3万元。1989-1990年末,配
合清理整顿公司,重点对20户公司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了审计,查出偷漏税金、非法经营等
违纪资金263.2万元。1992年,全区审计机关对26个实行承包(租赁)经营责任制的企业进行了
审计。查出有11户企业未兑现承包合同,1户终止了承包合同,查出违纪违规资金194万元。

二、财税、金融审计
1985年,审计部门开始对全区财税金融部门进行审计。当年,查出违纪资金12万元。19
86-1987年,对全区7个财税部门、4个金融部门进行审计。1988年,对8个金融保险部门和两
个县(市)及13个乡、镇财政决算进行审计,共查出各类违纪资金40万元。1989-1990年,围
绕财政“保盘子”工程,全区审计两个县(市)的25个乡镇财政所和12个金融保险部门,查出
违纪资金83万元。
1991-1992年,对北安、嫩江、德都、逊克、五大连池5个县(市)及全区35个乡镇的财政
预算和税收执行结果分别进行审计,审计总金额56148万元。查出超预算或无计划退库、挪用
专项资金、虚列支出、截留上缴资金等违规、违纪资金354万元,收缴84.8万元。同时,对工
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17家金融企业进行审计,查出违规、违纪资金1273万元,追
回侵占挪用资金62万元,收缴1.5万元。
1992年,对德都、逊克、五大连池等3个县(市)财政及全区27个乡镇财政的1991年财政预
算和税收执行结果进行审计,审计总金额25.14万元,查出挪用专项资金、虚列支出、截留应
上解资金及违纪金额181万元,收缴33万元。同时,对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10家金融企业进
行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903万元,追回侵占挪用资金6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