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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计量管理

第二节 计量管理


清末至民国时期,计量器具使用处于自由状态,俄制器具在全区、特别是沿江地区广为
使用。东北沦陷时期,日本侵略者先后颁布了《度量衡法》和《计量法》,强制各地各部门
实行。其中,瑷珲县商工会具体负责计量管理,计量器具由一家日本人经营的商店和福来顺
杂货站供应,其它商店一律不准经销。1938年,伪满政府对计量制度进行了改革,规定计量
单位。其中,长度单位除使用米、裁尺、营造尺、俄尺外,还可使用日本的直尺、拐尺、卷
尺、弓等;地积单位有平方弓、亩、垧等。在管理方式上,除了定期检定和抽查外,还配置
了度量检查官,强制推行所谓新制度。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计量工作。1956年6月,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制订了
《1956-1967年国家最重要科学技术规划》,提出把“统一的计量系统、计量技术和国家标
准规格的建立”列为工作重点。据此,黑河地区于1957年9月正式成立了专区标准计量所,负
责全区各县的量值传递和计量器具的检修工作。1960年,该所进一步充实和建立了长度、热
工、力学、电学4大类计量标准器。1962年,该所下放到爱辉县标准计量管理所。
在“文化大革命”中,计量管理工作受到冲击,管理法规和管理制度被废除。计量器具
的受检率、合格率下降,量值出现混乱。致使产品质量降低,交易中多付少给现象时有发生

197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管理条例》颁布。为了贯彻《条例》,省制定了《计量
管理办法》。第二年7月,地区标准计量局成立,各县(市)均建立了计量管理科,使计量管理
工作走上了正轨。
一、计量单位
清末至民国初期,黑河地区受中俄边境贸易的影响,俄制器具流传甚广。此时,长度单
位有分、寸、尺、丈(10寸为1尺,1尺约合34.7厘米);有营造分、寸、尺、丈(10营造寸为1
营造尺,1尺合32厘米);有俄寸、俄尺(16俄寸为1俄尺,1俄尺合71.12厘米)。度器有尺和营
造尺,多为木制,分别用以量布和丈量地积和道路。俄尺由铁条制成,有的可折四折。重量
单位有两、斤(16两为1斤,1斤合596.82克);有俄两、俄斤,16俄两为1俄斤(1俄斤合409.5
1克);有普特(40俄斤为1普特,合32.76市斤)。衡器有铺秤,以斤(16两)为单位,分杆秤、
盘秤两种,由关内流入(区内农村有的一直用到了解放后);有俄制秤,以普特为单位,分台
秤、案秤、盘秤3种,由俄国流入。其中台秤最大秤量为100普特。有俄制戥子秤(类似现在的
架盘天平),多用于秤黄金。黄金的计量单位是“多罗”、“个金”,96个多罗为1个金(八六
色的1个金合42.25克)。
东北沦陷时期,日本侵略者为了长期霸占中国领土和经济掠夺的需要,统一了东北地区
度量衡。1935年(伪康德二年),伪满洲国实行所谓的度量衡新制,规定实行以米突法为主(永
久标准)、尺斤法为辅(暂行标准)的单位制。除米、裁尺、营造尺、俄尺外,通用的长度单位
有市分、市寸、市尺、市丈(1市尺合33.33厘米);有日制尺(日本尺合30.30厘米),为10进位
制;有弓(5营造尺为1弓,360弓为1里)。度器有直尺、拐尺、卷尺等。重量单位除公斤外,
统一使用市两、市斤,10市两为1市斤(1市斤为500克);还有贯和瓩,但很少使用。衡器分台
、案、台案两用和盘秤4种,均以公斤为单位。其中,守谷子台秤标尺上有公斤和贯两种计量
单位,带有拉扣环的台秤标尺上有公斤和瓩两种单位。
解放后,为了统一度量衡和搞好土地改革,解决丈量土地的标准问题,东北行政委员会
于1947年12月发布了《划一度量衡和丈量土地标准的通令》。规定了长度以市尺为主单位,
容量以市升为主单位,重量以市斤为主单位,地亩面积以垧为主单位。建国后,国家开始了
统一计量的改革工作。1959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确定了国际
公制(即米制)为我国基本计量制度,在全国范围推广。同时规定:原来以国际公制为基础所
制定的市制,在我国人民日常生活中已经习惯通用,可以保留。市制原定16两1斤,一律改为
10两1斤。中医处方用药,可以继续使用原有计量单位,暂不改革,此规定延用至1978年。1
979年1月1日起,地区执行国家标准计量局下发的《关于改革中医处方用药计量单位的通知》
,将中医处方用药计量单位一律改用米制计量单位。原来沿用的16两为1斤的旧制改为米制,
“两、钱、分”改为“克、毫克、升、毫升”,同西药的计量单位取得一致。北安市取消了
线纽戥秤,医院和药店的计量中药改用米制戥秤。1984年2月份,全区开始执行国务院发布的
《关于在我国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1987年底,全区各县(市)重点进行了计量器具的
改制工作。嫩江县标准计量局进行2次检查,收缴非法定计量单位计量器具130件,罚款1090
元。1988年末,全区农贸市场和商店的价码签都采用了法定计量单位。95%以上的测力压力计
和血压计、50%以上量提、90%以上杆秤完成了改制,全区共改制标准器和计量器具840台(件
)。1989年,地区执行了国家技术监督局下发的《关于对黄金、白银生产、加工销售加强计量
监督管理的通知》。从此,黄金、白银的重量单位使用了国家的法定计量单位,即:毫克、
克、千克(公斤)、吨,逐渐改变了英制盎司(OZ)、市制斤(16市两)、两、钱以及司码制斤、
两、钱混用的现状。1990年,地区遵照国家计量局对土地面积计量单位进行改革的指示,使
市亩、市分、市厘等土地面积单位逐步与国际通用的土地面积计量单位相一致。从1992年起
,在统计和对外签约中一律使用规定的土地面积计量单位:平方公里、公顷、平方米。计量
制度的统一,结束了全区多种计量单位制并存的局面。
二、计量标准器具
1957年9月,黑河专区标准计量所成立之后,根据全区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建立了力学
方面的部分质量标准,即:1毫克-200克二等标准砝码,1-500克、1-10公斤三等标准砝码
,10毫克-500克、1-2公斤、0-20公斤四等标准砝码。1959年,建立了0.5-50公斤平方厘
米三等压力标准-活塞压力计。1960年,进一步充实和建立了长度、热工、力学、电学4大类
计量标准器具,使计量管理由商贸领域逐渐向工业扩展,长度、力学计量向电磁计量扩展。
60-70年代初期,全区各县(市)相继建立了标准计量检定所,并购买了13种近70件标准计量
器具。1978年,除了原建的长度、热工、力学、电学等标准器具恢复使用外,还建立了无线
电、化学、时间频率等标准器具,检定项目有所增加。1978-1983年,全区共有计量标准器
具126台。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的发展,已建立的计量标准器具,在种类、精度等级、量限、
规格型号等显得陈旧落后。1990年进行了更新改造,以适应生产、技术、科研发展的需要。
1984-1992年,全区增添计量标准器具7类22项73种,计量标准器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