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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防洪工程

第五章 水利

第一节 防洪工程


一、护岸工程
黑龙江在黑河地区境内流长358公里,江岸坍塌严重。1935年(伪康德二年),伪黑河省出
资6265元(伪币)在码头修木石结构小丁坝346米。
建国以后,党和各级政府重视护岸工作。1958年,爱辉县第一个开始建造护岸。1963年
,逊克、孙吴两县也相继开始了修建护岸工程工作。到1992年,沿江3个县(市)先后修建护岸
工程20段。其中,干砌石护坡29.96公里、堆石护坡17.28公里、植柳护坡2.54公里,有丁坝
5座、锁坝5座、圆盘坝2座、涵洞4座,有钢筋混凝土防浪墙两处、总长1917米,钢管围栏10
00米,岸顶水泥制板道路2500米,钢管柱路灯3处、75柱,混凝土踏步53处。总工程量174.6
7万立方米,总投资2066.51万元,保护了黑河、爱辉、奇克3个城镇和25个村屯、3个航运码
头、9段堤防、14个边防哨所、42个岛屿。
在20段护岸工程中,黑河市有黑河市区、张地营子、霍尔沁、长发屯、爱辉镇、大新屯
、小新屯、上马厂、五道豁洛9段,孙吴县有四季屯、胜利屯、哈达彦上游、哈达彦下游、霍
尔莫津等5段,逊克县有奇克镇、蒙古滩、车陆、干岔子、下道干5段,以及红色边疆农场的
下马厂护岸工程。
二、堤防工程
1935年3月,伪黑河省在黑河公园修建土木结构、防止江水逆流堤防160米。1941年,日
本关东军为保护军事设施,在逊别拉河干流和支流修建部分堤防,全长36.56公里。
建国后,黑河地区堤防工程建设以黑龙江、嫩江及其支流讷谟尔河和松花江二级支流通
肯河为重点。其主要堤防:
【黑龙江堤防】 1956-1984年,在黑龙江沿江的黑河(爱辉)、孙吴、逊克3个县(市)共
建堤防工程13处,总长170.86公里。其中,达到设计标准的123.4公里,占总长的72.72%。建
排水涵闸17座,营造护堤林带6159亩、长59公里。总工程量775.33万立方米,总投资额1154
.54万元。保护2个县城、1个镇、34个村屯、9.25万人口、37.88万亩农田。
【嫩江堤防】 嫩江在嫩江县流长404公里。1939年,在嫩江县城北门外、嫩江左岸修建
木桩石龙护岸1处。1956年,嫩江县开始修筑堤坝,到1985年先后在嫩江镇、黑鱼泡、向阳、
哈什太、长江等地建5处堤防、1处护岸工程(嫩江镇)。堤长27.4公里,涵闸7座,营造护堤林
带57亩、长2.6公里,护岸砌石护坡1公里、20米人行道1条,混凝土踏步3处。总工程量37.6
9万立方米,总投资77.5万元,保护嫩江镇和9个村屯、8.29万人口、4.18万亩农田。
【逊别拉河堤防】 1932年,日本关东军沿逊别拉河(孙吴段)两岸构筑大量军事设施。
1939年,逊别拉河发生大洪水,日本关东军损失惨重。1941年,日本侵略者在孙吴镇修建起
逊别拉河堤防,到1945年春结束,全长36.56公里。
解放以后,孙吴县新建河堤2处、长37.86公里,涵闸7处,护岸工程3段、1200米。总工
程量20.62万立方米,总投资11.2万元,保护了孙吴镇、15个村屯、1.7万人口、3.2万亩农田

【讷谟尔河堤防】 讷谟尔河在德都县境内流长150公里。德都县自1960年开始建堤,到
1985年先后在青山镇、建设乡、团结乡建3处堤防工程,全长21.85公里,涵闸5座,营造护堤
林带1500亩、长4.5公里。总工程量24.72万立方米,总投资37.79万元。保护了青山镇、14个
村屯、2.35万人口、4.2万亩农田。
【通肯河堤防】 通肯河在北安市境内流长124公里。北安县(市)自1964年开始建设包括
通肯河支流七道沟在内的堤防工程,到1985年先后在主星、通北、新民、石泉等地建起4段堤
防和在七道沟的新民右岸、石华2段堤防。总堤长62公里,涵闸11座,营造护堤林带500亩、
长17公里。总工程量60万立方米,总投资71万元。保护15个镇村、2.02万人口、8.3万亩良田

三、防汛
全区河流多属于山区特征,源短、河浅、水流急,一遇集中降雨就易发生水灾。黑龙江
、嫩江平均10年左右发生一次洪水。
黑河地区的汛情可分为春汛(或凌汛)、夏汛和秋汛。春汛在4月上旬-5月上旬出现,由
融雪径流或冰坝壅水所造成,多出现在黑龙江上、中游和嫩江上游河段,水位往往高于夏、
秋汛水位。夏、秋汛多在6-9月出现,以7-8月为最多,约占75%。主要由局部大雨、暴雨或
全流域性降雨所造成,是全区防汛工作的重要时期。
【组织领导】 1951年开始,在地委、专署领导下设立了黑河地区防汛指挥部。其领导
成员由专员或副专员任总指挥,军分区、农林、水利局的领导任副总指挥,农业、财政、民
政、交通、航运、邮电、公安、商业、供销、粮食、物资、卫生等部门领导为成员。指挥部
下设办公室,其任务除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制定、落实各项计划外,在汛情发生前后
,及时和有关部门联系,落实和协调各部门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责任制度】 各县(市)常年储备草袋、铁线、土筐等防汛物资。1981年后,地、县防
汛办公室先后配备了无线电台、对讲报话机、专用车,做到防范及时、准确,救灾迅速、得
力。同时,实行党政领导包堤包库制度:行署领导包县,各县(市)长包堤包库,各乡(镇)长
包堤段、包村屯,县(市)水文站、雨量站负责雨、水情测报,气象台(站)负责降雨量、洪水
汛情测(预)报,大、中型水库在汛期及时报告水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