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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发展概况

第十四篇 畜牧渔业

第一章 畜牧

第一节 发展概况


黑河地区畜牧业历史悠久,是早期主要的经济产业之一。据《龙沙纪略》、《龙城旧闻
》和《瑷珲县志》等书记载:早在17世纪以前,居住在黑龙江沿岸的索伦人即养有大量马匹
。17世纪中叶,居住在黑龙江中上游的达斡尔族居民养有较多的牛、羊;活动在内、外兴安
岭之间的鄂伦春和鄂温克等族居民,已普遍使役驯鹿、猎马。1683年(清康熙二十二年)前后
,随着新、旧驿道的开辟或再建,驿马随驿站的增多而增加。为了屯垦、戍边的需要,清政
府也鼓励养马。据《瑷珲县志》记载,清政府于1835年(清道光十五年)给“无马兵丁每名借
给银两,自行购置马匹,官验烙印”,马匹蓄养量因此逐年增加。19世纪中叶,一批俄国杂
血马和部分黑白花奶牛流入黑河等沿边地区。庚子之役后,一些俄国马遗留在黑河。
清末及民国年间,随着关内移民的大批迁入及区内农业、林业和矿业的发展,畜牧业也
很快发展起来。1911年(清宣统三年),黑河府(今黑河市张地营子、上马厂、幸福、四嘉子等
乡和黑河市政府驻地等)内有马6207匹、牛1816头、羊244只、猪14943头、鸡15651只。1913
年,嫩江县有马7000匹、牛3000头、驴600头、骡120匹。1927年,龙镇县(1916年设县,名龙
门县,后改称龙镇县。辖今北安市及德都县部分地域)有马3168匹、牛1526头、骡和驴44头、
羊71只、猪333头、鸡3173只、鸭854只、鹅502只。
同期,一般农家养马三五匹,地主庄园养马一二十匹。矿业公司和木材公司等企业养马
数量少则近百匹,多则400余匹。
东北沦陷初期,各种畜禽略有增加。1932年,龙镇县有马5350匹、牛7650头、骡和驴26
0头、猪12500头。1934年,逊河、奇克两县有马2202匹、牛951头、羊29只、驴9头、猪2110
头、鸡5104只,鸭300只、鹅90只。龙镇县有马3580匹、牛1300头、骡和驴175头。1936年,
龙镇县有马2591匹、牛402头、骡和驴140头、羊45只、猪8672头、鸡5440只、鸭1375只、鹅
157只。
1939年后,日本侵略者一方面以军事用地、开拓用地为由大量强占农田,另一方面不顾
农民生计强行“粮谷出荷”,致使区内畜牧业发展受到严重破坏。1940年,嫩江县大牲畜降
到2930头(匹)(马2143匹、牛787头),比1931年减少了57.8%。
1945年东北解放后,由于土匪的抢劫和苏军的大量无偿征用,使区内大牲畜拥有量急剧
下降。到1946年,仅黑河一地的大牲畜拥有量,就比上年下降了30%(其中,马匹下降了38.8
%)。1949年末,全区有马35754匹,黄牛22703头,奶牛187头,猪77791头,羊382只。
1950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提出了“繁殖耕畜,保护现有家畜,奖励发展”的畜牧业发
展方针。据此,黑河区专员公署于1951年1月5日,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家畜保护条例的指示
》。6月3日和12月9日,又分别下发了《关于开展牲畜五防工作的指示》和《关于冬季保畜工
作,开展爱畜运动的补充通知》。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发放畜照工作(当年发照8208张
)。年底,全区有大牲畜18332头(匹)。到1952年,全区马匹增至40537匹、黄牛35398头、猪
89665头、奶牛387头、羊1060只。1953年,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畜牧兽医事业机构,
建立专业组织的决定》,专区及所属各县相继设立了畜牧兽医站,开始有计划地组织畜牧业
生产,并积极开展家畜的繁育和保畜工作。1956年7月1日,国务院在《关于养猪业的指示》
中提出了“私有私养公助”的发展养猪业方针,促进了养猪业的发展。1957年,区内生猪饲
养量达94230头,比1953年增加近16.24%。同期,在实行农业高级合作化过程中,大牲畜以作
价投入的形式归集体所有,统一饲养。但由于缺乏集中饲养和管理经验,又没有制定严格的
规章制度,出现了重使役、轻繁殖的现象,致使大牲畜死亡率高、繁殖率低。1957年,全区
有马、牛等大牲畜67358头,比1953年减少了10336头。1958年5月7日,中共中央在《关于农
业五条指示》中提出了“猪禽公养与私养并重”的发展方针,但在“共产风”的影响下,各
地普遍实行了牲畜归大堆,限制个人养畜的政策。由于这一政策明显地超过了畜牧业发展水
平和饲养管理条件,又遇上1959-1962年的3年自然灾害(缺草少料),结果造成了牲畜繁殖率
低、死亡率高、生不抵死的严重后果。1962年,全区有马36692匹、猪73665头,分别比1958
年减少了6894匹和15866头。1963年,国家开始纠正“一平二调”等脱离实际的作法,提出了
畜牧业发展要“公养私养并举,以私养为主”的方针。据此,区内一方面开始允许社员自养
母猪及少量的大牲畜(一二头),另一方面则对集体饲养的大牲畜推行了“四包一奖”(包饲养
、使役、繁殖、积肥,超额奖励)等管理办法。上述措施的实行,调动了群众的养畜积极性,
促进了全区畜牧业的发展。1966年,区内牲畜量分别增至:马42595匹、黄牛39042头、奶牛
1926头、猪131044头、羊29600只。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养畜政策不稳,全区畜牧业发展呈徘徊状态。运动开始的头
3年间,基于所谓“老母猪肚子是小银行”等错误观点,视私养牲畜是“资本主义尾巴”而予
以割除,使全区畜牧业生产迅速下滑。同1966年相比,1969年,全区生猪蓄养量由131044头
降到108751头,奶牛由1926头降至1880头。1971年,在学习毛泽东主席的《关于发展养猪业
的一封信》热潮中,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大力发展集体养猪业的决定》。区内各级革
命委员会成立了“生猪生产办公室”,确定了以“积极发展集体养猪,继续鼓励社员养猪”
的方针。到1972年,全区95.5%的生产队办起了集体猪场。年底,全区有生猪184788头。197
4年8月10日,黑河地区革命委员会召开了“以养猪为中心,全面发展畜牧业工作会议”,发
出了实现“一人一猪”的号召。不久,又下发了《关于发展养猪业的决定》等指示。次年,
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大力发展养猪业的通知》,进一步重申了“畜牧业以猪为首”、“发
展生猪生产以集体为主”的指导方针,全区集体养猪业由此得以快速发展。到1976年末,全
区集体养猪68171头,占当年总养猪数的24.79%。全区平均每个队办猪场养猪41头。全年生猪
存栏274945头,成为黑河地区历史上生猪存栏的最高年份。但由于集体猪场均是依靠行政措
施兴办起来的,管理滞后,各猪场普遍存在着繁殖率低、出栏率低、死亡率高、饲养成本高
和经济效益差的问题,致使90%以上的集体养猪场亏损(1977年后,集体猪场相继被拆散)。同
期,区内大牲畜和羊的饲养量则一直处于徘徊状态,至1976年的10年间只平均增长了5.5%。
年底,全区实有马62415匹、黄牛50033头、奶牛1895头、羊72927只。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重新确定了发展畜牧业“以私养为主”的方针。从1980年开
始,在落实以家庭为主的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同时,各种牲畜通过不同的形式由集体饲养
变为分散到户饲养,户养牲畜比重迅速上升。到1981年,全区户养黄牛1.3万头、马5500匹、
山绵羊4.83万只、奶牛1830头,分别比上年增长了5.16倍、4.61倍、0.81倍、0.55倍。同年
,户养猪22.597万头。1985年,全区户养各种牲畜比例都在97%以上。
1985年以来,为适应畜牧业已由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开始向专业化、商品化和社会化发
展的新形势,畜牧业生产管理体制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全区逐步建起乡(镇)综合服务站60处
、兴办县(市)牧工商公司3处,并形成了地、县(市)、乡(镇)、村畜牧兽医技术服务网,为畜
牧业发展提供了技术服务条件。到1990年,全区家庭牧场和各种养畜专业户达5988个。1992
年,全区有奶牛专业村180个、养禽专业村251个、野生动物养殖户44户。年底,全区有黄牛
94691头、奶牛24100头、马42341匹、驴686头、骡209头、生猪265926头、山羊23498只、绵
羊62666只、家禽2529700只、兔4331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