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私营工业
第十五篇 工业
第一章 经营体制
第一节 私营工业
区内私营工业始于清末,源于铁匠炉、木匠铺、服装、皮革和食品等加工业(手工作坊)
。1911年(清宣统三年),黑河商人刘肇西出资羌洋(卢布)3万元,在黑河创办了福增和木材厂
,为区内最早的私营工业。
民国初年,由于对俄贸易的发展和各阶层民众需求的增长,自1912年黑河华通书局创办
开始,瑷珲永济火磨、黑河德昌火磨、黑河万丰益火磨、瑷珲逢源金厂、黑河振边酒厂和德
都大德酒厂等一批从事白酒、面粉、豆油、铁木农具、家具、服装、食品生产的私营工业、
手工工厂(场)相继创办。其中,1921年建立的黑河振边酒厂规模最大,在正常生产时有职工
150人,主要设备有8台(套),最大日生产能力为生产酒精和白酒6-7吨。1931年,黑河有私
营厂家41户,工人188名,固定资产9070元。
东北沦陷初期,日本侵略者为把区内变成日本的原料供应地和反苏(联)前沿阵地,在短
期内招骗了大批劳工从事军事工程建设和开挖矿山等繁重劳动。人口的剧增,使生产、生活
必需品的需求量迅速增长,区内的私营工业因此一时兴旺起来:铁炉、木厂、食品作坊、服
装、药铺、皮革、砖瓦等一批新的工厂(场)纷纷建立,区内私营工业数量增加。1935年,德
都县有私营食品加工作坊、印刷局、木铺、染坊、火炉、成衣局等工业23户。1936年,黑河
、北安两镇有私营铁炉、洋铁铺、金店、车铺、碱庄等155户。其中,龙镇县北安镇有手工业
70户,工人379名,资本金总计5.09万元(伪币)。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侵略者对生
产和生活资料的物资生产、供应、价格实行了严格的“统制”,许多手工业作坊和私营手工
业因此纷纷倒闭。
1945年黑河地区解放以后,一批私营工业在政府的支持下相继建立或复业,并为全国的
解放提供了大批物资。1949年,全区有私营工业637户。1952年,增至689户。经营行业有铁
木、皮革、薄铁、服装、食品、土陶、麻绳等。1956年,国家对私营工业和手工业进行了社
会主义改造。次年底,私营工业和手工业全部过渡为国营、集体或公私合营工业,私营工业
消失。1965年,公私合营工业消失。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私营(含个体)工业再次出现。企业以从事木材加工、粮食加工
、砖瓦烧制、小农具制造和制酒为主,生产规模小(多为自家经营),设备简陋,因而生产和
效益涨落较大。1981年,全区有个体工业148户,从业人员220人,注册资金7万元(城镇个体
工业总产值11万元)。1985年,增至1727户、2831人、362万元。1992年,全区有个体工业68
09户,从业人员12123人;工业总产值11405万元,上交税金275万元,自有资金4102万元。其
中,城镇个体工业依次为1326户、2013人、2231万元、55万元、29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