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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营工业

第三节 国营工业


1945年11月,黑河地区行政办事处接管了东北沦陷时期的部分工业企业。这些企业即成
为全区首批国营工业企业。当年,黑河电业局、孙吴县发电厂、北安县黑龙江纺织厂、北安
县新龙纺织厂、北安县利民纺织厂、德都县制油厂、孙吴县新华工厂、黑河酒精厂、德都县
地方国营军用被服厂、黑河国营铁工厂、黑河制米厂、黑河皮革厂、黑河八车力金矿、德都
县地方国营军属被服厂、嫩江县农具厂等相继建立。到1949年,全区有国营工厂(全口径,以
下各类统计数同)30户,产值731万元。其中,地、县属工业27户,产值376万元。1950年,区
内恢复和建立了瑷珲县西岗子煤矿、黑河火磨等一批国营企业。主要产品有煤炭、电力、粮
油食品等。到1952年,企业发展到41户,产值达9587万元。其中,地、县属企业有38户,产
值885万元。到1957年末,全部全民国营工业企业增至53户,产值达到7552万元。其中,地、
县属企业50户、产值2279万元。
1958年“大跃进”开始后,区内一批集体企业被盲目变为国营企业。1960年,国营企业
增至152户,工人20007人,产值15966万元。其中,地、县属企业分别为146户、7164人、58
40万元。1961年初,在落实“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政策过程中,对有关企业实
行了“关、停、并、转”。到1965年,全区共有75户生产效率低、能源消耗大、产品质量低
的企业被调整。全区国营企业减至77户,产值和职工分别为13597万元和12840人。其中,地
、县属企业为72户、4030万元和4195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国营工业发展很不稳定:1966-1969年,发展速度缓慢,全区工
业总产值为48260万元(其中,地、县属18936万元),比1963-1965年3年经济调整时期仅增加
15122万元(其中,地、县属11065万元)。1969年以后,发展速度加快。至1976年,产值达29
865万元。其中,地、县属企业10388万元。1977年,区内首家国营卷烟厂——孙吴卷烟厂建
立。随后,孙吴县纺织厂、德都县食品厂、爱辉县电动工具厂、嫩江县麻纺织厂等国营工厂
也相继建立。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区贯彻执行了“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开展了
以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为重点的企业调整,推行了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并逐步扩大
了企业的自主权;建立起了多层次、多渠道的产销结构;发展了跨系统、跨地区的横向联合
,使国营工业得到新发展。1979年,全区有国营工业企业176户,工业总产值38891万元,工
人28947人。其中,地、县属企业169户、12380万元和14622人。1992年,全区有国营工业企
业308户,从业工人68613人,工业总产值为85945万元。其中,地、县(市)属工业企业247户
,工人27665人,产值42330万元。形成了以采矿、电力、机械、五金工具、建材、纺织、服
装鞋帽、制革、酿造和食品加工等业为主,有煤炭、砂金、红砖、水泥、农机配件、手锯条
、金属带锯条、微型电机、乳产品、香烟等百余种主要产品的工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