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个体企业
第四节 个体企业
乡镇个体企业创办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主要行业是饮料、米面和服装等加工业
及饮食服务业。1986年,全区有个体企业13016户(工业企业5743户、建筑企业134户、交通运
输企业3994户、商饮服务及其它企业3145户),从业人员22837人(工业企业11306人、建筑业
1064人、交通运输业5293人、商饮服务及其它企业5174人),企业总产值6552万元(工业企业
2966万元、建筑企业368万元、交通运输企业1608万元、商饮服务及其它企业1610万元)。19
89年,企业增至15907户(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饮服务及其它企业分别为5631户、295户
、4981户、5000户),从业人员增至30165人(依上述次序各类企业分别有12952人、1756人、
6904人和8553人),企业总产值13935万元(上述各类企业依次为6207万元、1256万元、3493万
元、2979万元)。
1992年,全区乡镇个体企业17628户(工业企业5551户、建筑企业253户、交通运输业576
8户、商饮服务及其它企业6056户),从业人员31639人(工业企业11610人、建筑企业2040人、
交通运输业8016人、商饮服务及其它企业9973人),企业总产值22763万元(工业企业9533万元
、建筑企业2155万元、交通运输业5721万元、商饮服务及其它企业53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