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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商饮业

第三节 商饮业


黑河地区为部分北方少数民族世居之地,清朝以前就有以渔猎产品互换及与内地商民交
换铁制品、布匹、食品等商业活动。清朝设治后,部分农民又在农闲时节经商或加工农副产
品出售。清末民初,随着中俄边贸的兴起及采金业的发展,村民与俄人及采金工人间的商业
活动更加频繁。
建国后,农民经商者迅速减少。“文化大革命”期间,严禁农民从事商业活动,直至70
年代末,始随社队企业的发展及国家政策的逐步放宽而重新出现。1978年,为方便社队企业
采购原材料和销售产品,地区及各县社队企业局相继成立了社队企业供销公司,并初步形成
了社队企业的供销网络。年底,区内有社企供销公司27户,从业人员322人,产值33万元。此
后,社队商业因一直处于国家计划的管理体制下,经营形式单一,处于为社队企业服务的地
位,故而发展缓慢。至1983年,全区有乡镇商饮业47户,从业人员340人、产值296万元。19
84年,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在区内推行,农村市场逐渐繁荣。在国家各项政策逐渐放开的条件
下,农民开始从事经办农村食杂店、长途贩运等商业活动;乡企的各级供销公司也逐步脱离
了仅为乡企提供供销服务的单一经营形式而变为经济实体,在负责乡企供销业务的同时,开
展起国内商贸活动。1985年,全区乡镇商饮企业达3697户,从业人员6284人,产值2048万元

1989年,地区乡企供销公司在对苏联边境贸易中成为乡企中有边境贸易代理权的公司。
随后,黑河、逊克、孙吴等县(市)的乡企局及各乡村也相继成立了各类边境贸易代理部。至
1991年,各类边境贸易代理部达15户,年商品过货额达617.7万瑞士法郎。1992年又增至417
户,年过货额达8000万瑞士法郎。年底,全区乡镇商饮企业达4464户,从业人员8731人,产
值5110万元,利税23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