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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机械化

第三节 机械化


1935年,日本侵略者为加速掠夺中国的黄金资源,在瑷珲县罕达汽等矿建造采金船,开
始机械化采金。至1938年,已建成3条,总斗容315升。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侵略者将采
金船悉数拆毁转造军械。
建国后,黑河专署工矿局从1959年4月开始设计建造采金船。根据“先土后洋,土洋结合
”和“以木代铁、以铁代钢”的设计指导思想,于1960年6月1日在黑河罕达汽金矿西河西建
成了新中国第一条采金船。该船由岸上250马力锅驼发电机组供电,为木结构平底船。采金船
长16.3米、宽8米、高1.3米。有34个间断式挖斗,斗容50升。最大挖深5.9米,可上下升降和
横向摆动。1962年进行改造时,增加了筒筛洗矿、皮带运输、机械排石等功能,在首绳牵引
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桩柱式移步。
1963年10月,国内第二条采金船在罕达汽金矿建成投产。该船为钢铁结构,双斗架50升
连续斗。1969年8月,第三条钢木结构连续斗采金船在爱辉县罕达汽金矿建成投产,船斗容1
00升。至20世纪70年代末,区内共建有6条采金船,总斗容达600升,各采金船均归冶金部直
属的黑河金矿局所有。
1983年10月,地方所属矿区内的第一条钢结构HB型100升连续斗采金船,在八车力河金矿
开始建造。1984年5月4日,正式投产。
1985年,冶金工业部所属的罕达汽、五道沟两矿开始采用龙江-1型溜槽采矿。此后,地
方矿区相继建造了采金船、龙江-1型溜槽等机械化采金设备,进行机械化开采。到1992年,
区内共有采金船26条、2350升。其中,地、县(市)所属的企业有采金船12条、1150升(内含1
户联营企业),有溜槽生产线9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