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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民用建筑

第二十篇 城乡建设

第一章 城市建设

第一节 民用建筑


公元前6-前5世纪,黑龙江中游两岸居民普遍穴居或半穴居。穴址平面呈圆形,平均面
积8-9平方米。穴内中央有炉灶,地面铺桦树皮。有的穴址内还挖有小洞,供贮存渔猎工具
等用。演变至近代,即为俗称“地窨子”的居所。至明朝前,区内还并行无基础的地面居址
,与近代土著居民的“仙人柱(撮罗子)”相近。最迟到明朝,垒木为寨、在寨内构筑居址已
普遍存在。
清初,瑷珲旧、新两城和墨尔根城相继筑成后,城内常住户均自建或租赁房屋居住。18
55年(清咸丰五年),沙俄侵略分子马克在非法考察瑷珲城时,对瑷珲城内的住宅描述道:“
城里的房屋和城镇中的房屋一样都是平房。墙壁由圆木纵横搭成,不甚紧密,中间的空隙未
上粘土。窗户敞大,糊着纸”。1900年(清光绪二十六年),沙俄人侵中国东北,瑷珲城被焚
毁,墨尔根城内的民用建筑也多被烧、被拆。
清末,黑河因与俄人通商而繁荣起来。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总理“庚子俄难”善
后事宜的谢君泰“首倡招商开辟黑河商市之议……未及三载,该镇商贾辐辏,板屋鳞比”。
但在1912年9月一1913年4月间,因连续3场大火,590余家被烧,“黑河市面初兴精华已竭”
。稍后,随着区内采金业的勃兴和中俄边境贸易的发展,黑河、墨尔根等地官商富户开始使
用手工制砖修建砖瓦结构的“四合院”住宅。普通百姓则采用板夹泥、拉哈辫等方法修筑泥
草房或板房。各种房屋多南向或临街,一般为一屋一厨,较小的厨房与卧室合一。在满族居
民的居室中,建有南、西、北三铺相连的土炕,在南墙上开有方格大窗,北墙上开有小窗。
汉族居民的居室除不设西炕外,一般与满族居民营造的房屋类型无异,唯室内窗户都很窄小
,光线阴暗。同期,源于早期中国境内构筑城池时所使用的圆木夹夯土的建筑方法,也被侨
居在区内的俄国人及当地居民所采用,构筑了木头剁(即“木刻楞”)等居址。
东北沦陷时期,日本侵略者均修建了砖瓦结构的住宅,北安等地还修建了少数“官舍”
供伪官吏居住。同期,被日本侵略者抓骗而来的劳工,住在用木板构筑而成的简易工棚中。

上述各时期,民用建筑的随意性较大:各城镇在初建时划定街道后,民用建筑往往是见
缝插针,致使民宅区在整体上显得杂乱无章。
建国后,民用建筑开始有计划地建设。建国初,全区除黑河建造了200平方米的住宅外,
其余县镇只是对日本侵略者遗弃的平房进行了整修,分给无房居民居住。1950年抗美援朝战
争爆发后,一些军工企业、医科大学等单位迁到了北安等地,使这些城镇的住房相当紧张:
多数居家都是住南北对面炕;稍大的房屋甚至是两三家合住,共用一个厨房。为缓解困难,
从50年代中期开始,区内全民所有制单位采取了国家投资和单位自筹资金等办法,为所属职
工新建了一批住宅。1959年,全区住宅竣工面积3.62万平方米,比1949年增加了3.60万平方
米。期间,爱辉县发展速度最快,由1949年的200平方米增至1959年的2.33万平方米。同期,
群众自建房多为泥草结构,数量不多。
进入60年代,由于国家经济困难和中苏两国关系破裂,区内(特别是中苏两国边境地带的
爱辉、孙吴、逊克等县)受“打后再建”思想的影响,房屋等建筑速度放慢。1969年,全区竣
工住宅面积2.35万平方米,所属各县竣工住宅面积分别为爱辉县4100平方米、逊克县2000平
方米、孙吴县2600平方米、北安县4900平方米、嫩江县7900平方米、德都县2000平方米。在
此期间,边境各县的居宅建筑多沿用传统的木、草、泥等建筑材料,且数量较多;内地的嫩
江县则开始使用水泥、钢筋、红砖等新型建筑材料。其中,在住宅正面使用全砖结构的“一
面青”住宅较多,个别房屋还采用了钢筋混凝土圈梁加固。独户房屋和独立厨房的建筑比重
增大,房屋质量提高。
70年代,区内民用建筑除国家投资外,嫩江等内地县的私人建房开始增多。部分地区的
房屋建筑结构及室内装璜也开始发生变化:边境县的房屋结构仍以泥草、泥砖为主,居室内
的地面则逐渐由地板或红砖替代了原始土地面;嫩江、北安等内地县的居室则逐渐由砖土、
砖(铁)瓦结构取代了土木、砖土结构。住宅单元也开始由一屋一厨发展为两屋一厨。1979年
,全区竣工住宅面积7.04万平方米,占当年房屋峻工面积的54.87%。
80年代前期,嫩江等县的新建住宅普遍开始采用镀锌铁皮、水涮石、涂料等建筑材料构
筑、装饰,庭院也开始出现了花墙和混凝土地面。包括边境各县(市)的住宅在内,开始安装
自来水和土暖气。1984年,全区竣工住宅面积2.96万平方米,占当年全区房屋竣工面积的35
.97%。其中,黑河、北安、嫩江、逊克、孙吴等县(市)分别为15200、9000、3400、1600和4
00平方米。1985年后,区内打破了传统的民用居宅均为平房的建筑形式,开始建筑新型的民
用住宅楼。同时,私人建房热一时兴起。其中,边境的黑河、逊克等县(市)当年便交付使用
了4栋计3600平方米的民用住宅楼;嫩江、逊克、孙吴等县也建成了总计370927平方米的私人
住宅。有的住宅内还安装了盥洗室。此后,随着区内改革开放力度的逐渐加大,以黑河市为
龙头的全区性公私建房热持续升温,建筑质量大幅度提高:钢筋、水泥、红砖、建筑块等现
代建筑材料取代了泥草、板材等传统建筑材料;居室内的装璜开始普遍化,屋内地面由地面
瓷砖、地板块、地毯等新型材料取代了传统的水泥或砖地面。室内墙壁也由壁毯、壁纸或涂
料取代了传统的纸糊墙和白灰粉涂墙;沿续近千年的传统土炕也被钢、铁、木等结构的新型
床所取代;一些居民楼还实现了集中供热。期间,北安、德都、黑河、嫩江等县(市)建筑速
度较快,1987年4县(市)共建住宅30.79万平方米,占当年4县(市)房屋竣工总面积的78.57%;
另外3县(市)(逊克县、孙吴县和五大连池市)建筑速度相对缓慢,同年共竣工住宅6.07万平方
米,占当年3县(市)房屋竣工面积的73.75%。1992年,全区用于城镇居民住宅建设的投资完成
额6025万元,建成住宅39.90万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5.7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