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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基础设施

第五节 基础设施


一、路灯
1910年(清宣统二年),在黑河已形成的东西3条街、南北5条路上,每街相距10丈即有1盏
路灯(路灯两面有红笔标字:一面为巡警某段,另一面为灯号)。同期,区内其它城镇街道的
夜间照明,只限于临时排当或商店等门前的烛火灯笼。1911年(清宣统三年)黑河等地有电力
工业后,部分城镇街道始有电灯照明。
建国后的50-60年代初,各县(市)路灯以白炽灯和高压灯为主。60-80年代,汞、碘、
钨灯相继投入使用。1983年,区内城镇有路灯2602盏。1990年增至2897盏。1992年,全区共
有路灯3810盏。其中,黑河、北安两市最多,分别为1297盏和1042盏,占总数的61.39%。
二、集中供热
1980年前,区内集中供热仅限于部分机关、团体和学校等小区范围。1981年,根据“开
发与节约并重,近期把节约能源放在优先地位”的发展方针,行署把实现城市集中供热作为
节约能源的一项重要措施开始施行。至1982年9月末,总投资264万元的黑河市集中供热工程
完工。接通供热点92个,受益单位130个,供热面积15万平方米。1987年,北安市开始利用北
安电厂的余热进行集中供热。当年,全区集中供热(仅黑河、北安两市,下同)面积达85.9万
平方米。1990年,全区供热管网总长57公里,集中供热面积119万平方米。1991年,全区集中
供热和联片供热面积约500万平方米。
1992年,全区实行集中供热的城市仍为黑河、北安两市,供热面积164万平方米,比199
0年增长近37.82%。其中,黑河市集中供热(80万平方米)和联片供热面积已达1228万平方米,
供热率71%。
三、液化气
1978年,孙吴县开始筹建液化气站。至1982年,建成两个32立方米的液化气贮罐。此后
至20世纪80年代末,区内其它县(市)通过“谁出钱谁受益”的多方集资办法,先后建立起了
液化气贮配站。液化气均从大庆市或哈尔滨市用罐车运回。1992年底,黑河、北安两市使用
液化气达3885吨,用气人口达10.5万人。其中,北安液化气使用人口7万人,城镇液化气使用
率达3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