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园林绿化
第六节 园林绿化
黑河地区园林绿化工作始于黑河镇。民国初年,镇内即在街道两旁与城壕边栽植了大量
树木,并在城东临江处建立了海兰公园(今王肃公园)。园内植有花草树木,建有楼台亭阁和
池塘等景点。另外,在海兰泡(该泡于1963年填平,即今地委大院)天然湖处,还修建了游览
胜地。此后,黑河镇内还相继出现了私人经营的孟家、胡家、邵家等几处果木花园。园内栽
有各种果树,建有温室花房,出售各种果品、花卉。同期,区内其它县除在富户居宅的庭院
周围种有杨、柳、榆、松等树外,皆为天然植被、树木,尚无绿化习惯。
东北沦陷时期,园林绿化略有发展。伪满机关、学校等单位都组织了统一的植树活动。
黑河、逊克、嫩江、孙吴、北安等地都植了一些树。
建国后,各城镇绿化建设均由当地政府组织进行。1950年,德都县在县第一中学道北的
松树林内建立了烈士陵园,为区内建国后新辟的第一处园林。从1951年开始,每年春季各县
都在城区的江边或街道两侧植树。60年代,北安、德都、爱辉、嫩江等县(市)政府分别筹建
、重建或修缮了北安公园、德都县烈士陵园、爱辉县黑河人民公园(原海兰公园,1981年又更
名为王肃公园)和嫩江县烈士陵园。其中,规划后的北安公园和修缮后的黑河人民公园内还建
立了动物笼圈,养了熊、鹿等动物。1965年,黑河镇举行了区内规模最大的群众植树造林活
动,在城内路旁和空地上栽种了树木。“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环境绿化工作处于无政府状
态。黑河、北安、嫩江等县的公园被大量挤占为基建用地,新栽植的幼树经人折兽啃,所剩
无几。其中,黑河于1969年把仅有的一处公园——黑河人民公园下放给了一街政府管理,成
为一街的副业点和养猪场。园中的温室和兽笼被拆毁,动物被宰杀卖掉。
1976年,各县镇重新开始了环境绿化工作。各级政府把栽花植树、美化和净化环境等工
作,纳入议事日程。其中,逊克县政府针对每年植树后树苗成活率低的实际情况,实行了城
建部门与植树者签订责任合同,分段包干、一包到底的办法,提高了树苗的成活率。到1982
年,全区共有17万余人参加了义务植树绿化活动,共植花木35.3万株、种草坪1.6万余平方米
、修花坛800多个。其中,德都县青山镇在绿化了“青山-条街”的基础上,又在人行道边种
植了近90平方米的草坪,修筑了花池、花坛600多个。
1983年,区内多数单位针对“年年种树不见绿”的实际情况,实行了“包栽、包管、包
治”的三包责任制,当年植树成活率达75.5%。年底,区内有公共绿地54公顷,人均占有面积
1.4平方米。1984年后,各县(市)根据自身的地理环境,分别制定了不同的绿化办法:五大连
池市根据“人工更新为主、自然更新为辅”的绿化原则,逐步改造了次生物群落,提高了森
林覆盖率,形成了以树丛、树群、火山台地、波状台地及低谷森林为特色的火山风景点。黑
河市则依照以改造、完善王肃公园为主,结合治理街道、植树绿化为辅的绿化原则,相继完
成了修筑公园拱桥、假山、望江亭,增添儿童体育设施,更新城镇路面,植杨、柳、榆树等
工程。逊克县完成了江边公园的建设工作。至1990年,全区城区绿化植树10.9万株,人均绿
地面积6.5平方米。1992年,全区城区绿化覆盖面积1252公顷(其中,黑河、北安、五大连池
3市为522公顷),有园林绿地752公顷,公共绿地227.7公顷,公园4个、20.7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