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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队伍

第四章 建筑

第一节 队伍


1931年前,区内没有固定的建筑队伍,公共建筑由政府临时组派当地居民,以服役形式
出工或派军队建设。私人建筑或依靠亲朋助工,或由临时组织的私人施工队完成。施工队中
的主要施建工人均为个体木、瓦匠。
1933年全区被日本侵略者占领后,日本侵略者抓骗大批劳工来到区内修筑军事工程及大
部分公共建筑、日本侵略者的居宅等。工程(特别是军事工程)完工后,劳工多被集体杀害。

20世纪50年代开始,区内各县相继组建了工程队伍。1959年,建筑企业由原黑河地区公
私合营建筑工程队合并成的黑河专署工程公司等7家国营、集体工程队,有建筑工人7363人。
1961年,全区有国营建筑工人530人(内含技术工人291人、力工170人)。1962年,全区建筑队
伍与企业一起实行了精减。1965年地区建设局恢复后,区内建筑队伍又得以恢复增长。年底
,有国营企业2户、建筑工人330人(内含建筑安装工人219人)、集体所有制施工队伍近千人。
1978年后,施工企业开始打破国营、集体企业一统天下的局面,乡镇建筑企业迅速崛起。同
期,拥有雄厚技术、设备和资金实力的江苏、浙江等外埠施工企业大批涌入区内,并占领了
大部分建筑业市场。1985年,区内有城乡建筑企业89户(不含个体,下同),职工16300人(不
含个体,下同)。同期,外埠各类施工队伍达174户,职工近万人。1992年,全区有建筑企业
316户,有建筑工人3.4万余人。其中,区内所属建筑企业66户,建筑工人1.4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