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污染源

第五章 环境保护

第一节 污染源


区内污染源分为水、气、渣、声、放射性5大类。主要在造纸、采矿、制糖、制革等轻工
行业较集中的黑河、北安、嫩江、德都等县(市)。
一、地面水污染源
主要源于各工矿企业的工业废水、医疗废水和城市生活废水。废水中有害物质总计达数
十种。其中,以有机物为主,有甲苯、氯苯、硝基苯、苯胺、酚、烃类及农药中的DDT、六六
六、各种植物油、焦油、木质素等。另有多种金属化合物、无机酸、碱等无机物。1985年,
沿黑龙江右岸各县(市)排放废水28万吨。1992年,全区年排污水928余万吨。
二、大气污染源
主要源于燃煤废气和机动车排放的尾气。两种废气受害最重的分别是黑河市和北安市。

黑河地区地处高寒区,冬季取暖期平均长达6个月,每年仅居民取暖用煤即达15万吨,工
业生产及工厂、机关、学校等取暖用煤量更高。区内各县(市)所用褐煤含硫量平均为3.5%,
煤烟中的二氧化硫含量每升高达2.6毫克,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的6-7倍,冬季高峰期超过16-
20倍。其中,黑河市年均排烟量3700吨。每至冬季,黑河镇内早晚烟雾弥漫,居民因此患喉
炎、肺炎较多。1982年,区内部分县(市)城区开始施行集中供热和联片供热,煤烟污染随之
逐年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