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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销售

第二节 销售


一、生活日用品销售
清朝时期,生活日用品是由私营商业经营,品种有肉、蛋、禽、蔬菜和棉布、丝绸、服
装、花线杂品等。1858年(清咸丰八年),瑷珲和墨尔根两城年经营额约达5000两白银。其后
,随着中俄边境贸易的开展,黑河作为商埠人口逐渐增多,店铺日益增加,生活日用品销售
量迅速增长,到1894年(清光绪二十年),全区商品销售量达1000万两白银。其中,黑河街就
超过400万两白银。同时,墨尔根城的驿路贸易也渐渐发达,每年从驿路运往黑河的牛、马、
羊不下2万只(头),年经销额300万两白银。1900年“庚子俄难”后,全区商业进入短期的低
潮。民国初期,因黄金开采和边贸的再度兴起,黑龙江沿岸聚集数以万计的淘金者和商人,
增大了生活日用品的需求量,到1929年(民国十八年),每年经营额高达1000万元大洋。
东北沦陷时期,黑河地区商业曾出现了暂短的繁荣。1941年前,北安、孙吴作为新兴的
商业城市,年经营日用品销售额高达3500万元(伪币)以上,品种增至千余种。其中,日货居
多。1941年后,由于日伪政府严格控制市场,采取了直接操纵批发和零售的办法,组织了满
洲生活必需品株式会社和各种特殊会社、准株式会社等,独占了专卖商品的批发市场。尤其
是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专卖商品种类增多,不准非指定中国商户经营,使中国商户经营的品
种越来越少,处于卖出去、进不来、买卖越做越小、存货越来越少的绝境。在黑河街内指定
源茂昌、福林洋行、信义隆、裕泰东等11家商号为配给店。在德都组织了由日本人掌握的粮
谷组合、棉布组合、副食品组合、食盐胶鞋组合、纸烟组合、中药组合等。城市居民每年每
人供应棉布7尺,胶鞋1双,香烟3盒。供应的标准越来越低,质量越来越差。1941年7月伪满
洲国政府公布了《价格等临时措置法》,出动大批警察,调查商店存货和价格,把物价冻结
起来,造成商店无货可卖、消费者无货可买、黑市价格暴涨的局面,资金少的商号纷纷倒闭
。到解放前,全区日用品销售额4000万元(伪币)。
解放初期,国营商业和供销社肩负着城乡人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任务。其业务以零售为
主、兼营批发。品种有毛线、肥皂、汗衫、背心、棉布、食盐、食糖、面碱、火柴、烟等千
余种。其中,国营商业销量最多的是毛线、肥皂、汗衫、背心,供销社多是食盐、面碱、火
柴等。1949年,全区生活日用品销售额149.4万元。其中国营商业销售59.6万元,供销社销售
27万元,其它,经营方式销售62.8万元。1950年后,全区的商业正式纳入国家统一的国营商
业体系,批发业务直接和省各专业公司挂钩,扩大了商品来源,增强了经营实力。1952年,
在瑷珲县黑河镇新建了全区规模最大的国营零售商店——黑河第三百货商店;孙吴县开设了
第二百货商店。其它县不同程度地扩大了原有商店营业面积,增加了商品种类,扩大了销售
额。到1953年,销售额增加到586万元,比1949年的国营商业销售额增长2.92倍。1956年,全
区开展对私人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国营、集体商业网点增加,并从供销社系统接收了城
镇鱼、肉、菜的供应任务,使国营商业销售额大幅度增长,年末实现销售额1645万元。1958
年,国营商业和供销社在“大跃进”中合并,经营范围从城镇到乡村,经营品种从百货到食
杂,进入了单一的国营商业时期。期间,全区开展了商品大购大销活动,商品购销额进一步
扩大,1958年实现销售额2672万元。其中,棉布销售124万尺,棉胶鞋11万多双,卫生衣裤销
售3.9万打,食糖销售228吨。期间,由于国民经济遭到严重破坏,工农业生产遇到困难,在
1960年,市场出现商品大面积短缺的局面。为克服困难,安排好人民生活,地区商业部门侧
重于商品平衡供应,对大部分商品实行凭证、凭票供应。与此同时,各供销社积极帮助国营
商店推销库存商品,代销清理商品从百货、文化用品扩大到五金、交电、化工商品。1962年
,开始对军队、煤矿、林区、以及野外作业人员做专项特需安排。除增加主要副食品供应标
准外,对他们工作和生活上的特需物资(雨衣、胶鞋、毛巾、肥皂等)规定了专项供应标准。
以后又对产妇、婴儿、老人、住院病号、肝炎、肺结核患者的肉、蛋、奶、糖作专项安排,
对高级知识分子和行政17级以上的干部增加了烟、糖、肉、蛋等专项供应(这些措施持续到1
964年)。在物资短缺期间,对手表、收音机、自行车等50余种商品实行按人、按单位进行分
配,基本做到平衡分配,稳定了广大群众的情绪。同时,针对黑河地区路远天寒、又有少数
民族居住的特殊情况,对其特需物资专下指标,如:棉布每人7尺,增发生产用布10尺等。1
962—1963年,根据国家开办高价商店回笼货币的精神,在较大的商店中设高价专柜,供应的
品种有糖果、茶、名烟、酒、手表、自行车,以及一些高档针织品。到1965年末,高价商店
撤销,全区日用品销售额增至9581万元,比1958年增加2.59倍。
“文化大革命”初期,继续延用部分零售商品凭票供应、紧俏商品分配供应的办法,稳
定了市场物资供应需求。到1970年,全区日用品销售额达17907.5万元。1972年以后,工农业
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除棉布和棉花、纺织品及名烟酒、自行车等一些货源不足的商品凭票
、证供应外,其它地方性产品陆续摘下笼头,敞开供应。到1976年销售额达到21911.5万元,
比1970年增长22.36%。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85年国家进一步改革商品流通体制,开放城乡市场,实行
多种经济成份和多渠道的流通体制,国营商业不再单独垄断市场。肉、禽、蛋的经营任务已
由集市贸易所取代,商品销售出现急剧增长的势头。1988年,全区生活日用品销售额32409.
3万元,比1976年增长47.91%。60-70年代,手表、录音机、自行车、缝纫机为紧俏商品。到
80年代已被电视机、录音机、洗衣机、冰箱、摩托车所代替。特别是1990年以后,农村生活
水平迅速提高,对高档商品的需求量也逐渐增长,到1992年底,仅农村生活日用品销售额15
767万元。
二、农业生产资料供应
解放前,小农具等农业生产资料由私商或手工作坊直接销售。
建国初期,供销社建立,开始采购供应小农工具。1950年全区销售生产资料总额199万元
,占供销社全部经营总额的30%。供应品种简单,只有籽种和一些小农具。1952年后,增加了
化学农药、农药机械、肥田粉(化肥)的供应,使供应量有所增加。1953年供应化肥167吨,农
药127吨。1958年,调整商业供销机构,组建工业器材供应站,内设批发部和工器商店,经营
农业机械、小农工具、农药化肥、五金交电的批发零售业务,农村供销社仍为农业生产资料
零售企业。1961年,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生产资料需求量日益增长,爱辉、北安、德都、
嫩江县(市)相继成立了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专事农业机械采购供应。1962年将工业器材经营
站分解为生产资料批发站和五金公司,生产资料站改为专营农业生产资料、化肥和农药。到
1965年销售农药销178吨、化肥1128吨、供应各种药械109台、供应各种铁农具达50万件,销
售额达到1343万元,比1950年增5.75倍。1972年,各县生产资料站改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增加零售网点。1976年各县在公社设农机供应站,仅嫩江县就设立了4个。1977年县级农机物
资公司改为农机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到1978年全区生产资料供应额3446万元。其中,化肥
供应量18839吨,农药机械405架,农药711吨。实行商业体制改革后,供销部门及所属各企业
扩大农业生产资料的销售,化肥、农药的销量均有大幅度的提高。1982年全区供应氮肥1518
0吨、磷肥5485吨、复合肥7284吨、农药机械3000架,销售额7131万元。中俄贸易恢复后,从
苏(俄)进口化肥及农业机械量逐年增加,由地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对进口化肥进行统一管理
,1990年销售化肥68094万吨。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由供销社系统独家供
应转为多种经营体制经营,销售额大幅度提高。1992年全区销售额18583万元,比1982年增长
1.6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