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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劳动管理

第三节 劳动管理


黑河地区商业系统的劳动管理由系统管理发展到块块管理。建国初期,地区贸易公司设
有劳动人事部门,负责全区贸易公司的职工招收录用、统一调配、基层干部任免调配。1955
年实行了国营商业职工由劳动部门统一招收、统一调配的管理体制。1957年国营商业企业职
工人数和工资总额仍实行自上而下的系统管理,招收、调配职工则由当地劳动部门管理。19
58年,劳动管理几经变化,到1962年后基本上是商业企业的劳动工资计划由当地计划部门批
准,中专毕业生由人事部门分配,其余全部通过劳动部门招收。在县(市)系统内部职工调动
自行管理。商业行政部门(局、科)和商业企业的干部(企业股级以上)由当地组织和人事部门
安排和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