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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收购

第二章 对外贸易

第一节 收购


建国初至1973年,区内对外贸易产品统由供销合作社及所属土产公司收购。1973年开始
,地区、县相继成立对外贸易管理机构,负责全区对外贸易产品收购工作。同年,省政府下
达给全区出口商品计划价收购总额为58万元,年末完成139万元,是计划价收购总额的239.6
6%。1982年以后,出口商品计划价收购总额和出口商品实际价收购总额都达到千万元以上。
1987年,全区出口商品实际价收购总额首次突破亿元大关,达10952万元。1989年开始实行出
口供货双轨承包制后,全区连年完成出口商品收购任务,1990年黑河地区被省政府授予“双
轨承包先进单位”称号,获奖金3000元。1973-1992年,全区出口商品实际价收购总额达70
939万元,是省下达出口商品计划价收购总额的1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