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单位存款
第三章 存款
第一节 单位存款
建国初期,全区698个全民、集体单位存款仅40万元。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单位
存款逐渐增加,到1955年增至104万元。1958年,在“大跃进”中,存款“放卫星”,存款额
增至593万元,比1955年增长4.70倍。1963年,经过调整,全区生产和流通好转,存款2578万
元,比1958年增长3.35倍。“文化大革命”期间,存款余额上升幅度不大,1976年全区存款
仅为14084万元,比1966年增长1.08倍。
1979年后,全区工农业生产发展速度较快,存款余额逐年增长。1983年开始,实行多存
多贷的信贷原则。到1988年,存款余额达33247万元,比1978年增加3.07倍。1990年后,由于
改革开放的深入和中苏(俄)边境贸易的发展,全区单位存款额骤增。到1992年,全区单位存
款达83678万元,比1979年增长5.4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