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保密
第八节 保密
一、保密教育
1947年9月,地委发出了《关于交通发行和保密文件的决定》,随即组建了总收发室,管
理分发机要文件。1963年7月,专署在公安局设保密专职干部,负责保密工作。“文化大革命
”初期,保密工作无人管,失密现象严重。1970年,设立保密员。1982年,成立了保密机构
。1988年9月,保密局围绕宣传《保密法》,在全区印发了各种保密宣传材料2万余册,召开
《保密法》演讲会、报告会、保密知识竞赛、辅导讲座400多场;购置35厘米、16厘米《为了
国家利益》保密教育片各1部,在全区城乡播放,有15万人受到教育;购置《保密法》图片1
00余幅、录像片30余部,坚持常年在城乡展播。
为了加强机关保密工作,地区保密局订购《保密法》、《保密法实施办法》700余册,翻
印《中共黑龙江省委保密委员会关于地县级领导干部保密规定》1000份,县处级干部每人1份
。1991年,还举办了全区处级以上干部参加的“祖国边陲金钟奖保密知识竞赛”。随着改革
开放的深入,地、县保密局紧密配合边境贸易、劳务输出和重大外事活动,坚持为出国人员
进行涉外保密教育。
二、基础建设
地区保密局在完善保密工作网络建设的同时,于1988年9月在全省第一家完成了党政机关
保密电话专网建设。1990年,保密电话延伸到黑河、北安、德都、嫩江等4个县(市),扩大了
地区领导和各县(市)领导的保密通信范围。1991年,还先后从南京、济南等地为一些部门购
进一批公文报警箱,使一些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保密条件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