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沿革
第二十六篇 政权 政协
第一章 省人大常委会黑河地区工委
第一节 沿革
1984年1月10日,始设黑河地委人大工作办公室,编制3人。1989年11月10口,改设黑龙
江省人大常委会黑河地区工作委员会(简称省人大常委会黑河地区工委),为省人大常委会派
驻黑河地区的工作机构,受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和黑河地委双重领导。内设机构有办公室、
财经农林处、人事法制处、调研处、科教民侨处,编制23人。其职责和任务:受省人大常委
会的委托,检查监督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和省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在全区贯彻实施情
况;检查、了解全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地区审判、检察机关执法情况,
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对省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分院法职人员
进行考察了解;联系所辖县(市)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联系全区的各级人
民代表,并组织代表开展活动;负责对有关法律和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意见的征询工作;组
织和指导县(市)人代会换届选举工作;接待与工作职责有关的群众来信来访;处理代表议案
、建议、批评、意见;承办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宜。
自1991年1月起,人大工委实行委员制,每季召开一次委员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黑河地区工作委员会领导人:副主任吕志贤(主持工作,1989年9月29日任
)、张玉林(1991年4月17日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