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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警察

第九节 警察


一、伪警察
【伪黑河国境警察队】 1933年10月,伪满洲国警务司直接领导的伪安东国境警察队撤
销,全建制转移到黑河,称之为“黑河国境警察队”。伪警察队内设警备科、特务科和经理
(会计)室。警备科又下设第一、二监视所和五道豁洛分驻所。1934年夏,增设了瑷珲、奇克
、乌云、佛山4个分驻所。伪国境警察队的任务是负责所谓国境监视、警备、辅助海关检查私
运物品偷漏税等。1934年12月,伪黑河国境警察队移交伪黑河省公署警务厅领导。1935年6月
,奉命撤销。
【伪黑河国境监视队】 1935年9月,根据伪满洲国治安部大臣的命令,建立了伪黑河国
境监视队。其成员是从伪第三军管区所属各部队中挑选的精干伪军和抽调的日军及日本宪兵
组成,由伪黑河地区警备司令部和伪第三军管区领导。伪黑河国境监视队是独立营建制,内
设队务股、谍报股、军需股、军医室、电台班。下设4个中队,每个中队下辖4个小队。伪黑
河国境监视队的任务是所谓负责警戒上至漠河下至奇克,长达900公里的中苏国境线。1938年
4月,伪国境监视队撤销,与伪地方警察署合并又成立了伪黑河国境警察队,由伪黑河省公署
警务厅领导,直到日本侵略者投降。
二、人民警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黑河地区支队】 第一,机构。武警黑河支队前
身是黑河地区公安大队,1949年10月组建。1950年9月,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黑河
地区公安大队。1955年7月,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黑河大队。1957年9月,又改为中国人民解
放军公安部队黑河地区公安大队。1959年1月,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河地区民警科。1
963年2月,又改为中国人民公安部队黑河地区公安大队,实行军事系统与公安机关双重领导
。1966年7月,改为黑河军分区武警科。1983年10月,正式成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河地
区支队,由黑河行署公安局和武警黑龙江总队双重领导。支队下辖黑河市、爱辉县、孙吴县
、逊克县4个大队和北安、德都、嫩江、孙吴、逊克、爱辉6个县中队。1985年10月,边防、
武警、消防分立后,武警黑河支队辖黑河、北安、逊克、孙吴、德都、嫩江县(市)及稗子沟
劳改支队7个看押中队。1987年5月,原省总队三支队驻北安的二大队和凤凰山的三大队划归
黑河支队管辖,分别为第一、二大队。1991年5月,第一大队又分出三个中队,组建了第三大
队。1990年6月,黑河支队又组建了机动中队,主要任务是处置突发事件。1992年,黑河武警
支队下辖第一(北安)、第二(凤凰山)、第三(永丰)3个大队、6个县中队和稗子沟劳改支队、
中队、机动中队。第二,勤务工作。武警黑河支队所属各中队主要任务是执行勤务、看押犯
人。1984年2月,为加强部队正规化建设,保证执勤工作园满完成,支队下发了《部队正规化
建设大纲》,规定了执勤工作4项标准:执行勤务条令化、组织勤务严密化、业务技术专业化
、实施勤务制度化,并按上级要求,建立了支队、大队、中队三级勤务档案。1985年,贯彻
落实武警总队颁发的《内卫勤务条例》后,支队编写了《条例》宣讲教材,执勤工作有很大
起色。到1986年底,执行押解任务100余次,参加社会治安、警戒等临时勤务54次,制止犯人
越狱、自杀17起27人次。1987年,支队党委针对执勤战士违纪事件呈上升的趋势,提出执勤
工作要以预防事故为重点,全面落实“严格(严格学习贯彻执行《条例》)统一(统一考核、统
一制定执勤方案)、改善(改善执勤条件、完善执勤设施)、提高(提高官兵法律、政策水平和
执勤能力)”八字方针。对看押看守工作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对黑河市中队犯人逃跑事故
的责任者进行了处理。1988年,支队党委提出以训练促执勤的要求,开办了为期20天的中队
长培训班,着重提高决策指挥和应急能力。4月,司令部制定了《执勤队列化训练方案》,将
《内卫勤务条例》实施有形训练,全支队掀起了练武热。1989年北京发生政治风波期间,支
队官兵加强警戒,严密注视犯情动态,夜不脱衣,枪不离身,减少各种非执勤用兵,保证执
勤兵力85%以上在位,干部每天在位时间不少于16小时。政治风波期间执行临时勤务出动官兵
300多人次,均圆满完成任务。第三,军事训练。武警黑河支队建立后,每天坚持两小时军事
训练。1985年初,根据总队指示,着重进行了执勤业务、射击、擒敌技术和共同科目训练,
认真贯彻了“严格训练、严格要求”的方针,全年部队参训率达85%,科目平均成绩在良好以
上。1988年,支队军事训练实行目标管理,举办了射击、刺杀、战术小教员训练班和军事训
练尖子比武大会,各项成绩创造了支队组建以来最好记录。到年底,部队训练各科目总评成
绩及格率95%,良好率60%,优秀率35%,参训率85%。1989年《军事业务训练工作细则》和《
军事业务训练大纲》下发后,支队结合实际,提出专勤专训,突出警官的组织指挥和部队的
技术基础训练,不断提高部队的紧急应变能力。1990年,全支队经总队批准的会讲、会做、
会示范、会做思想工作的“四会”教练员、警官达18%,骨干达12%;神枪手、执勤能手、擒
敌技术能手“三手”警官达30%,士兵达15%。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森林警察总队黑河地区支队】 第一,机构。森警黑
河支队的前身是1954年3月设立的护林警察黑河中队。1957年,黑河中队直属有通讯队,下辖
嘉荫、逊克、孙吴、爱辉4个县队,呼玛机场1个警卫分队和十三站、十八站、二十一站、二
十五站、兴隆、漠河、栖林集7个派驻所。1959年4月,黑河中队改为黑河森林警察大队。19
60年末,森警大队直属森警伞兵中队和摩托分队,下辖嘉荫县、逊克县、孙吴县、爱辉县、
北安县、通北、沾河7个中队和呼玛飞机场警卫分队、塔河森警大队。塔河大队又下辖富饶、
塔河、塔丰、开库康、漠河、丰林6个中队。1961年1月,黑河森警、武警、边警合并,成立
黑河武装警察支队,内设森警科。1962年2月,恢复黑河森警大队,直属伞兵中队和摩托分队
。下辖富饶、漠河、开库康、呼玛、爱辉、孙吴、逊克、嘉荫、北安、沾河、通北11个中队
。1965年10月,黑河森警大队改由黑河森林经营局领导,直属机动中队。下辖嘉荫、逊克、
孙吴、爱辉、呼玛5个森警中队。呼玛中队下辖漠河、开库康2个分队。1967年2月,森警部队
实行军事接管,黑河军分区接管了黑河森警大队。1973年1月,又移交给黑河林业管理局和省
森警支队领导。黑河森警大队下设爱辉、嫩江、德都、逊克、孙吴、北安、沾河、通北和直
属森警9个中队。1978年4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黑龙江省武装森林警察部队实行义务兵
役制,服役期为3年。黑河森警大队经过整编,下设泉山、三站、逊克、沾河4个中队和农场
独立分队、警通分队。1984年10月,黑河森警大队改称为黑河森警支队,下设沾河、嫩江、
泉山、孙吴、逊克、五大连池和训练7个大队。1986年,支队组建了机降大队。1987年,森警
正式列入武警部队序列。1992年,黑河森警支队下辖机降大队、训练大队和黑河大队、孙吴
大队、逊克大队、嫩江大队、五大连池大队。第二,部队设防。护林警察部队组建后,根据
全区地广人稀、交通不便、森林面积广的特点,各县护林队均在重点区域建立了护林站。19
59年后,针对区内森林腹部建起一些经营所和边远地区开发利用的新情况,将森警部队全部
设防于大、小兴安岭北坡偏远或复杂的主要林区长期驻在,使其更接近于森林。每一驻在点
20人以上,划分负责区域,进行巡逻检查工作。1970年后,随着行政区划的变化,黑河森警
大队亦调整了警力布防,把主要警力布防在火险大的偏远林区和重点火灾区。1978年,为相
对集中兵力,加强重点区域控制,森警大队再次调整布防,各执勤中队在防火戒严期间,投
入第一线警力均在85%以上,并抽出1个分队集中到1个中心点作为机动扑火力量。1986年,全
年投入防火灭火警力498人次,占干警总数的85%。春、秋防火期共设置执勤点41处。1988-
1992年,支队投入防火警力3949人次,每年投入警力占总警力的87%,超过总队85%的要求。
全区9个防火重点区,森警部队驻在7个,占77.78%。第三,运输、通讯设备。森警部队建立
之初,每个分驻所只有几匹马、一套车,深入执勤点完全是徒步。1956年,黑河中队配备了
四九型苏式两轮摩托车11台。1963年后,随着林区的开发建设和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黑河
森警大队逐渐配备了各种运输工具,保证了执勤训练的需要。1964年春防时,开始使用无线
电台。1967年12月后,黑河地区防火指挥部两次拨给森警大队电台30部、报话机12部,从此
森警部队各执勤点都开始使用自备电台。1992年,黑河森警支队有基地台1部、车载台2部,
100瓦单边带7部、15瓦单边带21部,数传终端机1部,NEC286微机1台,CI50对讲机25部,程
控电话交换机1台。另有大小车辆21台。第四,执勤措施。森警部队组建以来,认真贯彻执行
“严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把预防工作落到实处,把火灾消灭在荫芽状态。(1)、提高
群众防火意识,落实群众防火组织。在利用各种形式,普遍教育的基础上,突出了在重点地
段和对外来人的宣传;在交通要道设牌立字,建立制度,落实组织,层层包干。1986、1987
年帮助群众订立防火公约1621份,协助地方建立防火组织31个。(2)、进行防火检查。每年在
防火戒严期内,各执勤部队都进行巡护检查,堵塞一切漏洞,控制火源。1986年,清理非法
入山681人,制止野外吸烟、弄火788人次,制止毁林开荒10人,清理打鱼狩猎37人。(3)、搞
好重点保护区周围单位和部队责任区联防,互通情报,协同工作。(4)、通往林区的要道口设
武装岗卡,检查进出林区的一切人员、车辆,堵截盗伐木材的犯罪分子和乱砍滥伐人员。(5
)瞭望与巡护。1982-1985年,巡护里程达4.9万公里,执勤区域超过200万公顷,占全区林区
总面积的60%以上。1986年,全区高山瞭望1065次。1988-1992年,巡护里程9.2万公里。(6
)、武装搜山。(7)、打、烧防火线。通过采取这些措施,1988-1992年,年平均发生森林火
灾次数比1988年以前的5年下降71%,平均过火面积比前17年下降99.8%,捕火费用也大大降低
。第五,森林灭火。1978年以前,黑河地区灭火方法是人工扑打。1979年后,开始组建机降
灭火队。1982-1985年,全区组织快速机降灭火队25支、510人,并配备了风力灭火器和二号
工具,扑灭山火24起,火场面积47平方公里,比过去用人工扑打所用工日下降90%,过火林地
面积下降50%,直接扑火费用下降80%,改变了单一陆路扑火的局面,实现了打早、打小、打
了的目的。1988-1992年,全区发生火警、火灾66起,森警战士单独扑灭58起,占88%。第六
,其它。黑河地区森警部队组建后,还配合当地林业部门狠抓了林政管理,配合公安、边防
部门维护了林区社会治安和保卫边防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