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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律师 公证

第二节 律师 公证


一、律师
1979年以后,区内各县相继成立法律顾问处,开展了刑事辩护、民事代理、法律咨询、
代写法律文书等法律服务业务。1982年初,各县(市)法律顾问处改为律师事务所。1983年,
北安市“顾、姚、孙”三大流氓团伙发案后,黑龙江省律师协会从省内各地抽调水平较高的
律师,与区内律师共25人参加“三案”侦查、审理工作。经过一年艰苦细致工作,圆满完成
了“三案”的辩护任务。1984年,区内7名律师还在北安市完成了另一起重大流氓团伙案件的
辩护任务。1985年5月,黑河地区律师事务所成立。1988年,全区律师工作重点转移到法律服
务方面,为区内的7个县(市)政府、65个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帮助企业建立内部法律顾
问室72个,共办理各类案件647件,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为适应边贸企业的工作需要,将
法律服务业务向国外延伸。1990年5月,成立了黑河地区涉外律师事务所,开创了中国对俄边
境口岸设立专业律师事务所的先例,也是黑龙江省第一个涉外律师事务所。1991年,黑河地
区律师协会成立。同年,打通了中国黑河与苏联阿穆尔州法律部门之间的联系渠道,双方律
师协会派代表团互访,就双方边贸法律服务问题进行探讨,并签订了有关协议。至1992年底
,黑河涉外律师事务所受理境外索赔案件17件,已办结5件,挽回经济损失950万瑞郎。办结
俄方企业转委托索赔案件7件。黑河律师在俄阿州已享有一定声誉。1979-1992年,全区律师
事务所为120家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担当法律顾问、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2484件、民事诉讼代理
1780件、非诉讼法律事务1229件(避免经济损失2061.1万元)、经济诉讼代理1133件(避免经济
损失2882.8万元)、代写法律文书12074件、解答法律咨询27026人次、参加义务法律咨询活动
8860人次、处理群众来信343件。
二、公证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需要,1981、1982年区内建立了6个县(市)公证处,1984年又
组建了五大连池市公证处。公证处建立之初,以办理民事类公证为主要业务,办证项目单一
,年均办证200多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公证业务逐渐向经济类公证
、多方位法律服务转变,公证领域不断拓宽,项目日益增多。1986年为1064件,1988年猛增
到3196件。1990年9月,建立了黑河行署司法局领导的黑河市第二公证处。至此,全区共有8
个公证处。1991年,全区办理公证高达5750件。德都县公证处在农村依法治理工作中,运用
公证手段解决农村征购粮难、回收欠款难、计划生育难问题的经验在全省交流。为开展中俄
法律服务项目,实现黑河地区与俄阿穆尔州之间公证业务交流与合作,1992年双方派代表团
进行了互访,就公证转委托业务进行会谈,达成了意向性协议。1989-1992年,全区共办理
公证46751件。其中,涉外公证771件、国内公证45980件。在国内公证中,民事公证20339件
,经济公证2564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