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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干部培训

第五节 干部培训


一、函授
黑河地区司法局函授站1983年成立,主要负责全区法学教育工作。
从1983年开始,吉林大学法律系在区内招收函授生,到1992年,共招收函授生109人,已
毕业88人,占应毕业人数的98.6%。1988-1992年,全区考入中华律师函授中心大专部的函授
生293人,考入其它大专院校的函授生7人。
二、培训
1985年,黑河地区司法局制定《全区司法干警五年培训规划》和《劳改支队干警培训计
划》后,重点抓了干部培训工作。地区司法局举办各类短期业务培训班4期,共培训乡镇法律
服务工作者和司法行政干警350人。1989-1992年,全区有136名司法助理员和74名劳改干警
分别参加了以自学为主、辅导为辅、地区统一考试的岗位培训,受训面达98%,考试合格率为
100%。此外,还有11名县(市)司法局长参加了省司法厅举办的岗位培训班,均获结业证书;
53名司法局机关干部参加了地区人事局举办的岗位培训班,均结业。1992年,70人参加了全
区司法所长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了司法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以保证司法行政工
作顺利进行。